国资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工作职责,适应现代企业制度需要,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模式,特制定以下管 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经营理念
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第三章:公司决策制度 (一)董事会议事制度
1、公司决定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采取会议审议方式进行。有特殊情况不 能到会的董事,可提交书面意见或建议。
2、董事会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例会。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 以及监事会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召开董事会议,应在会议召开 3 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 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5、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公司监事会主席、 非经理班子成员和所议议题相关人员可按通知要求列席会议。公司办公室主任 负责记录(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董事 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超过半数通过。当董事对基本事项表决赞成票与 反对票相等的情况下,董事长拥有多一票的表决权。
6、董事会审议或决策的重大事项,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责 所界定的内容。
7、在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由董事会委托经理班子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公司 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形成 决定,由经理班子组织实施。
8、在公司人事任免方面,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作出 决议。
9、对于公司财务决算工作,由董事会委托经理班子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 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后由经理组织实施。
10、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文件前,应 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必要时可召开专业委员会进行审议,经 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以实施科学民主决策。
11、董事会会议应对所作的决议作详细记录并形成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 事会签名,可安排专人对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
(二)监事会议事制度
1、监事会要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对董事、经理执行公 司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 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不予纠正的,有权向出资者报告。
2、监事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注册文件,并有权请求董事 会或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对董事会每个年度所出具的会计报表进行检查审
核,将其意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出资者报告。
3、监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经监事会主席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 议,或者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要求,监事会可以举行临时会议。
4、监事会会议召开前,应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表决事项的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监事,可事先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表 决。
5、监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主持,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其他监事代其主持会议。
6、监事会会议决议,由监事会记名表决。监事在监事会表决时各有一票 表决权。监事会决议须经到会监事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可以邀请董事长、董事或经理列席会议。
7、监事会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监事在讨论时的意见和表决的情况。 会议记录和形成的决议,出席会议的监事应签名,并有权要求在记录上作出某 些记载。
8、监事会的决议由监事执行或监事会监督执行。 9、监事会的决议由监事执行或监事会监督执行。
10、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 阻挠。
1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和员工 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 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有义务向出资者报告。
12、监事会不干预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三)经理班子议事制度
1、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处理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 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集团(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2、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根据需要可由总经理确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3、总经理办公会议可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主要研究经营管理工作中的 重大事项。
4、经理班子议事要求
(1)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 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2)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3)加强内部管理,组织公司各部门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落实经济责任,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4)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两个文明一起抓。
(5)在充分听取意见、认真讨论的基础上,由总经理作出决策,并按照 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5、总经理办公会议由综合部负责组织与纪录,会议决定重要议题或事项, 必须形成纪要,经总经理签署后报董事会备案,并分发公司各部门及有关下属 单位。
第四章:公司日常办公制度
日常办公情况与工作表现考核相结合,可做为绩效考核打分的参考部分。
(一)考勤制度
1、上下班考勤制度:每位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必须本人亲自签到。
2、请销假制度:
(1)因故不能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凡请假 1 天以上(含 1 天) 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请假 1 天以内,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 1 天以上,由 总经理批准。
(2)公休假严格按照崇办字[2006]177 号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必须履行正 常的审批程序,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3)聘用人员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每年可享受 5 个休假日,在编人员 则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公司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12 天;病假 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过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日或公休假。请假人须在假期结 束后次日上午按时上班,并同时向公司领导销假。
(二)公司工作程序
1、请示汇报程序:工作中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汇报工作,实行逐 级负责制,即公司一般工作人员对部门经理(主任)负责,部门经理(主任) 向公司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
2、文件审批程序:
(1)各部门经理(主任)在本部门所草拟文稿签名,送公司办公室文秘人 员校对后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签发。
(2)属综合性的公文,重大问题上报下发的文件由总经理签发。
(3)属公司业务类重要问题,由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后决定后由公司总经 理签发。
(4)如属公司重大决策,重大方针类问题,则由经理办公会拟出意见或建 议再提交董事会通过后发文。
(4)紧急公文若遇领导不在家,可先电话请示,后补签手续。 3、公文处理工作程序: (1)收文
A、签收。凡来文均由公司办公室文秘人员统一收受。收到的文件与公司 业务密切相关的一律复印二份,原件和其中一份复印件存档,另外一份复印件 交公司业务部门使用。
B、登记。公司办公室文秘人员将所获公文进和分类、登记、编号,并填 贴“收文处理专用纸”。
C、拟办。部门经理(主任)根据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送副总经理审 核后报总经理批示。
D、承办。公司办公室文秘人员根据总经理批示送业务部门具体办理。同 时对领导批示实行登记制度。文件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和业务部门分类暂存。
县委办、县政府办批转的有关请示、报告等公文的办理。办公室文秘人员 根据内容进行登记后,向对口业务部门传递,由对口业务部门签收办理,由公 司总经理审核后办结,复印存档后退回县委办、县政府办,同时注销登记。
参加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材料,统一交办公室收文登记,并复印一份给 相关业务部门使用。
E:督办。对办理过程中的公文,公司办公室文秘人员要负责检查督办, 对逾期未办的公文,要及时了解查明情况,防止漏办和延误,办结完毕情况要 登记在案,做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F:立卷归档和销毁。年度结束后,由公司办公室文秘人员对全年的公文按 要求进行立卷归档,要进行登记,专人负责,确保不丢失、不漏销。
(2)发文
A、拟稿。综合性文稿由办公室文秘人员起草,业务性文稿由相关业务部 门经理(主任)起草,一律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拟文稿纸,并按栏目要求逐栏 填写。
B、打印。凡需打印的公文,经领导签发后,交公司办公室编写文号,统 一安排打印。
C、校对。公文打出初稿后,有关业务部门应及时进行校结并签名。
D、用印。打印发的公文送办公室盖章,盖章前业务部门应再作一次核对。
E、分发。发文由办公室文秘人员统一发送
F、归档。凡本公司发文均须装订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公司办公室存档, 一份由相关业务部门保存。
(3)印章管理
1、公章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将印章或存放印章钥匙 交给他人,请假外出时应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人员暂时代管。
2、任何人不得随身携带公章外出办事。文秘人员在盖章前应仔细审核盖章 资料是否经相应权限的领导签字并做好记录留以备查。合同等文档类资料还须 复印一份,连原件一起存档。
3、对外合同等重大业务类资料,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严格控制在空白单据上盖章,确需盖章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并 做好相应记录。
5、公司财务活动需盖财务章时,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6、因印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学习和工作作风制度
(一)公司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并努力做到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鼓励公司员工利用业务时间参加自学、函授等形式的学习,但要正 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三)公司员工应积级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四)公司员工应努力培养奋发向上,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形成良好的 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
第六章:安全保密制度 (一)保密制度
1、保密的范围:公司的经营策略、机要资料、市场调查材料、合同、发 展规划、发展目标、财务资料、客户资料、电子文档等以及公司已明示保密的 其它商业秘密。
2、保密规定:
(1)全体员工应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另外相关规定认真管好公司 的各类资料、办公自动化设备、印章等,及时消除各种不利安全保密的不良因
素。
(2)各部门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对外传输有密级的文件时,应向总经理 报告,并采取加密措施,电脑桌面上的资料,应进行设密。
(3)严禁自行复印绝密及密码电报和文件制发单位规定不能翻印的文件。 因工作需要,复印机密文件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复印文件应和原件一样进 行管理。
(4)妥善保管好各种文件、合同以及其他须保密的资料,不该给其他人 看的不能给;对外提供数据、文件、资料,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5)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防止泄密事故的发生。
(6)发生泄密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对于违反 规定造成泄密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直 至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对避重就轻、弄虚作假、不及时报告及隐瞒不报者, 要追究责任。
(二)安全制度
1、下班后或节假日,公司员工要关好门窗、水阀、电源开关,不得在办 公室内打牌、娱乐和留宿等。
2、公司办公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动用电器 和乱拉电源线路。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壶、电热水器等。
第七章:财务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 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 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四)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五)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
1、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 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 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
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 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当好公司参谋。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 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 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 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 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 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 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1)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 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 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7、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 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8、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9、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七)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 行帐号。
3、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4、凡 1000 元以上的款项进、出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及时 报告总经理。
5、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 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八)现金管理
1、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 100 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2、除本规定第 12 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 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现金。
3、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当采取转帐结 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 付现金
4、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 2000 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5、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 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6、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7、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 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8、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 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9、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 误,填制记帐凭证。
10、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时间、 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 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11、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认真审核,由总经理签字后办理。会计 审核有关凭证。
12、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 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九)会计档案管理
1、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 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标明年起止、月份、号数、单 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 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 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
准。
(十)处罚办法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金 1000 元: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 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调离岗位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 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十一)附 则
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