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研究的文献综述
摘要:居家养老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依托,通过建立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为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居家养老结合了家庭养老的特点和机构养老的优点,是当前形势下适合城市社区老年人选择的养老方式。
关键词:居家养老、实践、优势、问题、建议
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 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不可置疑,中国社会正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考验,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和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的地区,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根据联合国的预测,2005到2030年是中国老龄化的加速时期,总人口预计增长1.45亿,而老年人口预计增长达2.02亿。【1】人口老龄化正在逐渐瓦解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人口红利”,从而将形成“未富先老”的局面,影响并制约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所以老龄化问题是中国政府应该积极和尽早制定相应对策的主要的人口问题之一。如何妥善处理大量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会成为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而紧迫的话题。
本文主要通过研究近年来国内学者对居家养老所做的研究分析,重点概述目前我国城市社区中的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探讨该模式提出的背景、相关的研究综述、个地方的经验以及在当前环境下的优越性和不足之处,从而试着提出相应的建议来完善居家养老模式。根据学者们的学术报告,目前的相关研究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一、居家养老的涵义
关于居家养老的涵义,在国内不同学者有不同的定义。但总体来说,大多数学者支持以下的观点: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民族传统为支撑,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基本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2】
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老龄化水平低,退休人员少,再加上相关政策的制约,养老服务主要依靠家庭。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重大转型和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养老服务逐渐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养老模式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在经济较发达的城市社区,形成了以下三种养老服务的基本模式:
1、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传统中国主要的养老模式,传统社会的家庭具有养老服务功能,养老的物质需要和生活照料由家庭成员提供。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执行和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开始出现大量的空巢和独居老人家庭,家庭规模也逐渐变小(从1964年的4.43降低到2006年的3.17),家庭养老更多地依赖老年配偶间的互助或老年人的自我服务。家庭结构的高龄化、小型化趋势,导致家庭养老功能的减弱,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单独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沉重压力。
2、机构养老。机构养老是养老机构不同程度有偿地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以及其他全方位的服务。机构养老尤其适合需要长期专业护理和照顾的老人。在城市社区,机构养老已经成为政府政策扶持的发展方向,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的滞后,机构养老面临着言老机构数量少、收费较高、缺乏训练有素的专业护理人员以及迫使老年人脱离原有社区等问题。目前养老机构主要是公办的,民办的非盈利性养老机构还在初步兴起的阶段,其成长还需较长时期,尽管政府对于养老机构的发展有着很大的政策支持,例如各地对于养老机构通常会提供床位补贴等,但机构养老在未来仍将持续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3、居家养老。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机构养老有没有充分的发展的国内环境之下,许多人把养老模式的目光转型了居家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依托,通过建立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为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居家养老结合了家庭养老的特点和机构养老的优点,是当前形势下适合城市社区老年人选择的养老方式。
二、居家养老模式在各地区的实践
在实践研究方面,郅玉玲(2010)【3】讨论了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现实背景下,长江三角洲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情况,并给予了概述性分析,归纳梳理出五种富有成效的运作模式,并展望了未来发展的前景。郭竞成(2010)【4】则从我国发展居家养老的思路和策略出发,概述了一些大城市在社区服务工作中
积累的较为丰富的居家养老实践经验。吴玉霞(2007)【5】、王诗宗(2008)【6】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宁波市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其他城市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从2005年开始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了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住养、日托、日间照料等形式开展专业化的居家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如家政、生活照料、购物、就医等服务,工作人员上门的同时还注重他们的心理健康,积极为老年人组织多种形式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
苏州:苏州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实行一对一服务的政策,在街道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站工作人员负责采集老人信息,把老人信息准确传到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分析信息并为服务配对,直接为老人提供一对一的服务,快速有效地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上海:上海政府根据不同的老年人群体制定了不同的养老服务政策。对身于体健康、有经济支付能力的老人,则实行优惠抵偿的市场化服务;对于低保老人、生活困难老人和高龄老人,由政府补贴服务费用;对于三无、五保老人、优抚对象以及有特殊贡献的老人,由政府负责购买服务。
杭州: 杭州市上城区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构建了一套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同、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社会参与工作的体系。并且在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下制定了相应的读物规范,明确规定了各个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具体职责,同时还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以确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宁波:宁波市海曙区实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 由政府出钱,向该地区非营利组织(海曙区星光敬老协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员,每天上门为辖区内600余名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服务。同时,社区服务中心还启用了“81890”(“拨一拨就灵”)服务热线,以便对老人的需求做出及时的响应。
从各地的经验来看,中国目前城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多为由政府购买服务,民间非营利组织组织提供相关的服务或由街道、社区来承办的模式。这一模式以宁波市海曙区最为典型,北京、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较为领先,全国多数城市
都采用这种做法。此外,我国的居家养老的除了政府购买服务这一主导模式外,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的社会化管理“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的居家养老”形式也在一些地方开展,并且取得了有益经验,这样的模式也具有较强借鉴意义。
三、居家养老在城市社区的优势
根据对国内现有与居家养老相关的研究报告,发现与常见的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相比较,居家养老模式的优点主要突出在以下几方面:
1、契合了我国的传统文化。虽然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不断加大,使得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但在自古以来“家天下”的传统观念影响之下,许多人,无论是子女还是父母,对于家庭都有着难以释怀的情节。对老年人群体在城市社区中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符合了老年人“恋家”的心理需求,同时也是符合老年人子女社会的需要。我国城市社区在发展居家养老模式时,特别重视和突出家庭的作用,充分了运用经济、文化、舆论、法律等各种有力手段,倡导中华民族孝道文化,鼓励发展以家庭基础的各种养老服务形式,探索出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低成本、高效率、高幸福感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2、向社会化过渡是必经之路。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家庭的小型化、核心化成为我国家庭的主要结构形式,联合家庭逐渐减少。虽然核心家庭在赡养老年人的问题上将面临重大的压力,家庭养老的资源供给会逐渐减少,但这意味着这方面的市场需求在不断增加,养老方式的被迫逐渐地向社会化过渡是挑战同时也是机遇。许多发达国家在工业化之后也经历了同样的困难时期。
3、符合了大部分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一般在国外称为老年人的社区照顾,这有两层含义:一是在社区内照顾老年人,也就是不让被照顾者离开他(她)所熟悉的社区,而是在本社区内对其提供生活服务;二是由社区来照顾,也就是动员本社区的人力资源,运用社区支持体系开展对老年人的照顾服务社区照顾能够让被照顾者在自己所熟悉的社区环境里生活,从而不再产生被抛弃感,在心理上不太可能会像养老机构中的老人那样,因远离自己生活过的社区而产生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
4、养老功能已经逐渐转移。养老功能的转移为社区实行居家养老提供了可
能性,这也就是家庭养老的社会化和现代化问题。这里所说的“社会化”是指部分或者全部的养老功能从家庭逐渐向社会转移的过程,这种转移其实是社会分工细化的一种反映。(穆光宗,2008)【7】随着政府作用范围愈加缩小,其対社会组织的控制力也相应减小,营利机构、非营利机构获得发展空间的同时逐渐也在市场经济下参与了养老服务供给,或是直接提供无形服务,或是通过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提供服务,为以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服务的实现提供可能。
四、目前居家养老模式面临的问题
在研究居家养老面临的问题方面,国内学者通过实地考察获得了不同的成果。俞贺楠、王敏、李振(2011)【8】通过对社区养老模式现状的考察,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刘新萍(2009)【9】以上海市静安区为例,对静安区在实施居家养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相关分析。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在居家养老模式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1、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种类较少,层次较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偏重于日常生活的护理和家政服务,较多地关注老年人物质生活需求方面的满足,而精神慰藉等服务发展不足。
2、社区内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规模小。与之相对应的问题则有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团队规模小、素质低,大部分服务人员都是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就上岗,缺乏相关的专业服务知识,只能从事一般的家政服务和简单的康复护理等,很难提供高层次的服务。而且一部分服务人员认为服侍老人又脏又累,这些服务员的实际工资处于社会临时用工的最低工资水平,甚至还会低于这个水平,这对于稳定居家养老服务队伍非常不利。这样的现状既不可能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养老需求,也不适应社区居家养老长足发展的需要。
3、服务供给主体较为单一。虽然各地在具体的做法上有所不同,但无论是在哪里,目前不可否认的是政府在居家养老模式中起到了绝对的主导作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种公共物品的投入,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承担责任,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于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难免会遇到困难,这就需要众多社会组织的参与。但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薄弱,参与社会管理较少。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的力量仍然比较薄弱,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非营利组织的薄弱将导致政府缺少职能委托的对象,影响政府职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