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 电气安装工程
盘、柜、屏安装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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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2012年6月15日
1 引用标准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 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所部分) 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83)水电基火字第137号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五篇电气装置(试行)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2.1.1 现场负责工程师(技术员)负责作好技术交底工作。
2.1.2 施工负责人与现场负责工程师(技术员)在施工开始前,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a) 施工前对所有的图纸要进行校核,修改过的部分必须经设计院认可方可进行施工;
b) 按校核过的图纸对电缆清册进行校对。
2.1.3 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认真学习本工艺标准,并在施工中贯彻执行: 2.1.4 直流蓄电池安装调试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制造厂家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技术文件齐全; b) 直流屏、硅整流屏及电力电缆安装调试完毕;
c) 联系交流电源供电,应保证在充、放电期间连续供电。必要时应有备用电源,以防止充、放电过程中突然断电。 2.2 人员组织
施工负责人: 1名
技术负责人: 1名(或协助负责人1-2名)
安 质 员: 1名 二次回路试验人员: 2-3名 安装人员: 3-5名 2.3 施工工器具:
液压吊车 8T 1辆 撬 杠 L=1.5m 2根 校 线 灯 自制 4对 绝缘摇表 1000V 1台 皮 尺 50米 1把
钢 管 Φ32
L=3米 2根 L=1.5米 4根 磁 座 钻 1台 电 焊 机 1台
水 平 尺 1把 钢 卷 尺 5m 准确度±0.2mm 1 只 钢 板 尺 1m 准确度±0.1mm 2 只 冲 击 钻 1~16mm 附钻头φ12 1 套 2.4 对土建工程要求
2.4.1 与盘、 柜装置及二次回路电缆施工,二次回路结线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满足其要求。 2.4.2 屏、柜、箱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b) 结束室内地面工作,室内沟道无积水、杂物; c)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d) 门窗安装完毕;
e) 进行装饰工作时有可能损坏已安装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能再进行施工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f) 基础型钢的预埋应符合表中规定: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目 不 直 度 水 平 度 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 允 许 偏 差 mm/m < 1 < 1 mm/全长 < 5 < 5 < 5 注:环形布置按设计要求 g)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式成套柜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应有明显的可靠接地。 2.4.3 二次线施工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a)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b)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c) 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2.4.4 如发现影响电气安装的土建工程缺陷,即向现场负责工程师(技术员)反映,以便迅速与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 2.5 设备检查及保管
2.5.1 盘、柜应存放在室内或能避雨、雪、风、沙的干燥场所,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装置性设备和电气元件,应按规定保管。
2.5.2 盘柜等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止柜架变形和漆面受损等安全措施。
2.5.3 盘柜到达现场后,在没有合适的存放条件时,应及时在规定的期限内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包装及密封良好;
b) 开箱检查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无损伤,附件、备件齐全; c) 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
d) 外观检查合格;
e) 按审核过的图纸对盘、屏、柜、箱进行回路查线,如有和图纸不符者,必须按图改正。
2.5.4二次电缆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
2.5.5 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 2.5.6 电缆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a) 产品的技术文件齐全;
b) 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c) 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及时进行绝缘试验。 2.5.7 电缆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a) 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时,盘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积水;
b) 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c) 电缆支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
2.5.8 蓄电池到达现场后,应在产品规定的有效保管期限内进行安装及充电。
不立即安装时,其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酸性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同一室内; b) 蓄电池不得倒置,开箱存放时,不得重叠;
c) 蓄电池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阳光直射的室内。存放中,严禁短路、受潮,并应定期清除灰尘,保持清洁;
d) 蓄电池的保管室温宜为5~40℃。存放宜在放电状态下,拧上密气塞,清理干净,在极柱上涂抹防腐脂。
2.5.9 蓄电池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开箱外观检查: a) 蓄电池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b) 厂家技术说明书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
c) 蓄电池外壳应无裂纹、损伤、漏液等现象;
d) 蓄电池的正、负端柱必须极性正确,壳内部件应齐全无损伤,有孔气塞通气性能应良好;
e) 极板无严重受潮和变形,槽内部件应齐全无损伤;
f) 连接条、螺栓及螺母应齐全,无锈蚀;
g) 带电解液的蓄电池,其液面高度应在两液面线之间;防漏运输螺塞应无松动、脱落。
2.5.10蓄电池盘柜开箱检查时,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时应仔细清点,及时填写开箱记录,各单位代表签字认可。
2.5.11 发现异常由现场负责工程师(技术员)书面报告公司物资供应站,并与监理、甲方代表联系处理方案。 3 施工工艺
3.1 盘、柜、箱的就位及安装
4.1.1 在基础型钢上依据施工标示出出每面盘、柜、箱的具体位置,然后按照实际盘、柜、箱的固定螺栓孔距在基础型钢上画出孔的实际位置。 3.1.2 地脚螺栓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方法可供选择。
a) 将螺栓的六角头去掉,用电焊机将螺杆焊在基础型钢的孔位上。待盘、柜就位后,用螺母将其与基础型钢固定;
b) 用磁座钻在基础型钢的孔位上钻孔、滚丝,等盘、柜就位后,用螺栓将其与基础型钢连接固定。
3.1.3 高层室内的盘、柜等开箱检查后,采用吊车吊到空中平台上,然后用钢管作滚杠,垫在盘、柜的底部移动至安装位置,然后撤掉滚杠,就位固定。也可用小型液压插车两台将盘移动至安装位置后,将插车推出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