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最新版)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DOC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国家安标考评办法》,为夯实全区各类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督促煤矿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建设、验收、生产和管理,时时处于动态达标状态,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自治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矿监察机构负责本细则的实施。煤矿企业、驻矿安监员、旗县区及盟市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等基层一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采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全力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时,适用本细则有关规定。

第三条 井工煤矿生产规模120万吨/年及以上的、露天煤矿生产规模400万吨/年及以上的,一年内达到一级标准;井工煤矿生产规模在60万吨/年至90万吨/年的、露天煤矿生产规模100万吨/年至400万吨/年的,两年内达到一级标准;井工煤矿生产规模45万吨/年的,露天煤矿生产规模100万吨/年以下的(不含100万吨/年)三年内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新建、技改、扩建和生产等各类煤矿。

第二章 动态达标条件

第五条 新建、技改、资源整合等建设煤矿分阶段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的基本条件为:

(一)地质勘查阶段:勘查单位提交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批复。

(二)项目核准阶段:按规定程序取得国家或自治区的项目核准文件和国土资源部门的资源配置文件或采矿许可证。

(三)设计审查阶段: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审查;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国家或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审查。

(四)施工和监理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开工备案阶段:开工前取得了项目核准单位的备案回执。

(六)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单位与施工和监理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奖惩办法,建立联合安全管理机构,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及日常安全检查,监理单位提供工程质量检

查报告,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责任人签字的安全检查记录;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认真编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联合试运转阶段:建设单位编制联合试运转(含试生产)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报项目核准单位审批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联合试运转(试生产)。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结束后,编制联合试运转(试生产)总结报告。

(八)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工程质量认证单位的质量认证;通过安全设施专项验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考评考核。

(九)各阶段必须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039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09〕146号)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必须是项目当前所处的阶段及以前各个阶段都符合本规定条件,方可认定为项目当前所处阶段动态达标。

(十一)建设单位每月、旗县区每季、盟市每半年按项目进行的当前阶段及以前阶段的条件要求组织检查,并有现场检查情

况记录。自治区每年进行重点抽查。

第六条 生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的基本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考核年度内达到死亡人数和事故起数的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四)有通过审查批准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报告。

(五)制定并实施了各工种、班组、区队、科室、矿领导等岗位和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

(六)煤矿制定并执行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责任制,主要内容: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目标;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门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矿工、班组、区队、科室、矿部、公司等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为指标的工资制度,以及考核、奖罚的具体细则等。

(七)煤矿必须定期召开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班前、班后会,以及区队会、科室会、矿部会、公司会,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治理方案,确保安全质量动态达标。区队以上会议应有驻矿安监员参加。

(八)煤矿的班前、班后会必须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各班组每天要有安全质量标准工作情况记录,区队、科室每星期要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记录,矿级、公司每旬要有安全质量标准工作考核、奖罚情况会议纪要。

(九)煤矿企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检查,并有评分验收记录。

(十)旗县区每季度(100%)、盟市每半年(50%以上)、自治区每年(重点抽查)进行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考评考核,且有达标评分考核记录。

第三章 考评考核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不予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认定:

(一)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不齐全、不合法、超过有效期的;

(二)井工煤矿考核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露天煤矿在考核期内发生死亡事故的;

(三)考核年度内未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的;

(四)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不符合规定的;

(五)井工煤矿未按要求建立瓦斯综合防治体系的; (六)煤矿企业未制定或未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奖

(最新版)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DOC

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国家安标考评办法》,为夯实全区各类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督促煤矿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建设、验收、生产和管理,时时处于动态达标状态,切实提高安全保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u3b66bd1o8iiwn479cv9uewu2s0a001e05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