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流程
项目实施流程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立项申报→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共5个阶段环节。各阶段组织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等说明如下: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流程为:项目选址→民意调查→地形测量→照片采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地调查论证。 (1)前期准备
①项目选址。根据地类要求、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地形坡度、水源条件、是否涉及“十二五”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和“十三五”准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实地利用情况等,初步筛选符合条件并适宜开垦、改造的地块。
项目区水源只能选自水库、湖泊、不间断河流,或在项目区修筑蓄水塘、打水井;非项目区内的水塘(鱼塘)、季节性河流不能作为项目区的水源保障。
垦造水田田块连片规模不低于20亩(坡度15°~25°应大于20亩,坡度小于15°应大于30亩)。
2008年由耕地(含可调整)变更为其他地类的地块,以及土地变更调查显示为非耕地但实地踏勘已为耕地的,不得纳入耕地开发范围。 由2015年度土地利用变更开始,由水田变更其它地类,不能做为提质改造项目
②民意调查。调查项目土地权属人对新垦水田或耕地提质改造的意愿,民意调查须征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大多数农民同意(建议80%以上相关土地权属人同意)。
③勘测定界。在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对符合地类要求的项目选址范围开展地形测量(1:500以上比例尺)。 ④改造目标预设。根据项目拟改造类型,参照周边耕地情况,预设新增水田面积、拟提升耕地质量等别。
⑤现场信息采集。现场水源条件、土壤剖面、现场照片(带坐标、参照物)等信息采集。 (2)方案编制
根据《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和《广东省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①通过对项目区的充分实地踏勘调查,真实客观的描述项目区自
然条件,并重点说明项目区的水资源条件、土壤性状和保水保肥能力,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耕地质量状况和基础设施完善程度。 ②结合现状分析项目区新增水田、质量等别提升的潜力,估算新增水田面积和拟提升耕地质量等别;并通过对各个可提升质量等别因素,落实拟采取具体工程措施和实施方案,估算工程和资金投入。 ③根据民意调查和土地流转方式确定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明确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方案。
④通过分析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积极效益、质量等别变化等,总结概括项目的合法性、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和投资总额等。
(3)实地调查论证。由县国土资源部门联合专家(水利、土壤、农业、生态环境等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实地调查论证。
(4)估算标准。参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国土资厅发〔2017〕19号)执行。
(二)申报立项
申报立项阶段的流程为:镇(街道办)人民政府或县级土地整理机构申报→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财政部门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复立项→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上图入库。
(1)申报。县级土地整理机构或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要求参照《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74号)执行。
(2)立项。项目申报材料经县级国土资源、农业、林业、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复立项。
(3)备案。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复立项后,报市国土资源、农业、林业、财政部门备案。
(4)入库。立项批复下达后,及时在“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展报备管理系统”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监管系统”中做好信息报备。
(三)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阶段的流程为: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或县级土地整理机构组织编制→征求相关镇、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并公
示→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审查论证→市级国土、农业、财政部门审核、批复。 (1)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阶段 编制技术要求。分为以下两种:
★新垦水田项目。按照《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74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编制项目设计与预算。
★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根据《广东省土地整治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编制规范(试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编制项目设计与预算。
(2)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审批
由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合专家方式组织审查论证,并由县国土、农业、财政部门组织审批。
(3)预算标准。参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