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转让协议书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单位:万元)
进口或国产设备及技术名称 整经机 织机 高速织机 配电设备 涂覆机 供水设备 环保设备 三相异步电动机 大型微波热风玻纤烘干炉 合计 技术规格 单价 台(套)数 金额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每季度支付 万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经营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经营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五条 交接验收
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六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如因乙方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每天3‰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