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
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 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
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四、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2201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
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 借记“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 “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付票据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票面价值,借
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三、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余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余额。
22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
项。
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2202 应
付手续费”科目,并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物资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
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
理
1.以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
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2.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
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3.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
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
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科目。
(五)企业如有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
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其他”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205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收到的尚未满足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保险费,可将本
科目改为“2205 预收保费”科目,并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
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
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
方余额,反映企业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也在本科目核
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
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 借记本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现金”等科目。
(二)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
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
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人员的
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记“利润分配
——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结余。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
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保险)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 如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
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
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借记“材料采购”、 “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
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