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
目。
(三) 将债权转为投资, 企业应按应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 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
目。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企业应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
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
款”科目的借方。
企业(保险)从事保险业务预先支付的赔付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123 预付赔
付款”科目,并按照受益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 收到所购物资时, 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
目,贷记本科目。
(三)转销预付的赔付款项时,借记“赔付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
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23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
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401 材料采购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通过“在途物资”
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企业购入的工程用材料,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时,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
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购入材料按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
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三)月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贷记本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借记本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
付票据”等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收到发票账单付款或已开出、承兑
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采购成本。
1402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
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 贷记“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三)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进价”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
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
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1403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
成本。
收到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
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
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
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 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
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
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三)以其他方式增加的材料,在材料验收入库时,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不同方式下确定的材料的实际成本,贷记有关科目,按计划成
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四)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委托外单
位加工的原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基建工程等部门领用材料,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加上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贷记本科目,按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按照发出各种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
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
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
(五)出售材料时,按收到或应收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出售材料的实际成
本时, 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406 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
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