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知识点
【导语】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有效的备考,那么,wp为您精心整理了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知识点,供各位考生的查阅。如想获取更多造价工程师的模拟题及备考资料,请关注wp的更新。 【篇一】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知识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
1)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单价跌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与基准单价相等,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4)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若承包人未报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如发包人不同意,不予调整。
【篇二】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知识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承包人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调整,不得浮动。
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篇三】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知识点:初审后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篇四】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知识点:清标
(1)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2)错漏项分析;
(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
(4)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以及其中不可竞争性费用的正确分析; (5)其他项目清单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 (6)不平衡报价分析;
(7)暂列金额、暂估价正确性复核; (8)总价与合价的算术性复核及修正建议; (9)其他应分析和澄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