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制作流程见附录。 二.制作期限:
1.乙方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应在12天内完成对该片的制作,并交付甲方预审片。甲方必须在两天内提供乙方修改意见。如甲方逾期乙方制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制作周期延长,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甲方在制作过程中提出修改脚本或其他新的制作要求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制作。
三.制作要求、验收标准及成片交付形式1. 乙方在甲方确定脚本签字,实施创作工作; 2.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 3. 甲方需为乙方在制作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协助。
4. 以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确认的最终脚本做为验收标准; 5. 当该片的拍摄制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将该片制成DVD光盘交付甲方,数量4张。 四.知识产权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制作资料涉及侵权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款项结算前,乙方对其摄制完成的作品享有着作权。当甲方向乙方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后,甲方享有该片的着作权; 3. 如甲方在未付清应付款项之前擅自使用或修改使用乙方的作品从而导致侵权,则乙方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
作权法》究其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如其中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除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20%计算。
2.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成片,则乙方应根据其拖延的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0.005%/天计算。
3. 分镜脚本经甲方签字盖章确定为最终脚本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作出违背最终脚本主旨的改动,如必须改动双方共同协商。 六.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至双方履行完毕后自动解除。 2.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任意变更和解除,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由双方签章确定后,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