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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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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又有使消费者通过它分清商品和服务的出处。商标的显著特征通常借助其构成要素的特色反映出来,但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商标虽然构杨要素缺乏显著性,但该商标却可使人识别出商品的来源,对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也要求成员国准予其注册。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所谓商标禁用条款即是商标法关于某类文字。首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禁止性规范。该规范知用于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了艰下几种禁止用作商标的文字,图形;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10)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三,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为了避免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引起的商标混同现象,我国商标法第17条,第19条规定,对将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已经公告后,经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四,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期满不再续展,自撤销或注册之日起1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 试述广播电视组织权的内容:

《著作权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录象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试述录音录象制作者权的概念和内容 《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象制作者对其著作的录音录象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象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象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象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试述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创造如何认定的规定

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创造作如下认定:(1)本职工作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4)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与从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采用法定原则与约定原则相结合的体例,约定的效力优于法定。即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法定归单位。 试述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其特征为:(1)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具有违法性。(2)不正当竞争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具有民事侵权性。(3)不正当竞争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论述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

(1)地理标志旨在表明产品来自何地及该产品的特质,他不能属于某一企业所专有,而应为该产地企业共同使用;对地理标志,不能进行许可使用或转让。而商标旨在表明商品来源于哪一经营者,故应由特定经营者使用;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拥有独占性使用权,并且可以依法将该注册商标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2)地理标志的功能在与将来自于特定地区的产品相区分;而商标的功能则于将来自于特定经营者的产品与来自于其他经营者的产品相区分。(3)地理标志是一个现实存在的地理名称,并不要求其具有显著性;而商标须有显著的标志构成,地理名称用作商标时,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试述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各项具体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试述国家商标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商标局的主要职责有:(1)对申请注册的国内外商标进行审查,统一办理注册;(2)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续展、变更、注销和补证等工作;(3)对商标异议作出裁定;(4)办理我国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申请;(5)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工作;(6)撤消违法使用的商标和注册不当的商标;(7)办理有关商标证明文件;(8)指导全国的商标管理工作;(9)开展有关商标业务的国际交往活动,处理涉外商标事宜;(10)指导全国商标代理工作;(11)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12)认定驰名商标并给予保护。 试述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知识产权的性质是:(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的产品;(2)智力成果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他成为知识财富和知识商品的理论依据;(3)知识财富经过法律的确认或授予才成了知识产权,成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的特点有:(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

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试述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第3条界定了作品的外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作品的构成条件包括:作品的独创性;作品范围的有限性;作品的可感知性;作品的可复制性 试述出版者权的概念和内容

出版者的权利,指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对其出版物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著作权法》规定,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同著作权人定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对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试述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制度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专利权人的权利准许他人使用的许可方式。(1)强制许可的形式。强制许可的形式主要有:请求实施专利未获准的强制许可;国家出现特殊情况或为公共利益的目的进行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2)专利强制许可的一般程序。申请并提交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统治专利权人,登记并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专利强制许可被许可人的权利限制。专利强制许可被许可人:不享有独占实施权;无权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费用。

试述商标管理机关对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如何加强 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和管理

对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目的主要在于约束注册商标使用人合法地使用商标。商标管理机关对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注册标记使用的管理。注册标记,只有注册商标使用人才能使用,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使用。但使用注册标记既是注册商标使用人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而且注册商标使用人还必须正确使用注册标记。如果注册商标使用人未使用或者未正确使用注册标记,通常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2)对使用注册商标是否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的管理。《商标法》也明确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因此,商标注册人擅自扩大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以及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标志的行为均属违反《商标法》的行为。(3)对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变更的管理。商标注册人应当及时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依法对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予以变更,以保持商标注册事项的真实性,而不能自行改变这些注册事项,否则将造成商标秩序的混乱。(4)对注册商标是否使用的管理。如果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消该注册商标。(5)对注册商标转让和使用许可的管理。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均须依法进行。如果商标注册人不依法定程序而自行转让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请商标局撤消其注册商标。(6)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管理。商标管理机关应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瞒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制改正等。(7)对被撤消或者注销的注册商标的管理。注册商标被撤消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消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加强对商标的保护和管理从以下几点论述:(1)健全制度;(2)严格执法;(3)加强对商标权人的教育宣传工作。 试述表演者权的概念和内容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对作品的表演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1)表明表演者身份(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4)许可他人录音录象,并获得报酬(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上述第一、二项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演出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试述注册不当商标撤消程序与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程序、商标异议程序的区别 《商标法》设置注册不当商标撤消程序、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程序和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都在于提高注册商标的质量,减少注册商标权利的冲突,维护正常的商标秩序。但这三个程序又有所不同。 (1)适用对象不同。被争议的商标和被撤消的商标必须是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而异议商标则是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2)申请主体不同。申请争议裁定的人必须是在先注册的商标所有人,而申请撤消注册不当商标和提出异议的则可是任何单位或个人。此外,撤消注册不当商标还可不经申请由商标局依职权主动行使。(3)申请期限不同。申请争议裁定的期间为自被争议的注册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商标异议的期间为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撤消注册不当商标则分两种情况:一种不受时间限制,一种须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4)申请理由不同。申请争议裁定的理由是申请人认为被争议商标与其商标相混淆;提出异

议的理由是申请人认为异议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撤消注册不当商标的理由则是申请人认为该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的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对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与理由申请商标争议裁定或申请撤消。(5)受理机关不同。商标争议裁定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应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注册不当商标的撤消可由商标局依职权决定,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撤消注册不当商标的,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 试述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规定,并论述企业创驰名商标和保护驰名商标的重大意义

(1)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禁用条款规定的不良影响的,由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消,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且会暗示该商品或者服务与驰名商标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对有上述行为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新修订的《商标法》明确保护驰名商标。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商标法》根据驰名商标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对驰名商标给予不同的保护措施:(1)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法》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2)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试述商标权的内容并论述取得和保护商标权的重要性

商标权的内容,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的范围。它表明的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拥有哪些权利。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商标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2)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3)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法。(4)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法。(4)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重要性:(1)对经营者而言,它已演变成一笔无形财富,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是商战之利器。(2)商标对于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3)区别功能不仅有助于商标所有人推销其商品或服务,而且有助于消费者在众多互相竞争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中进行选择。(4)商标专用权的确立与保护不仅有利于商标所有人,而且对消费者也有好处,消费者不仅可在商品或服务来源方面免生混淆或受欺骗,同时又可根据商标追踪对上宾或服务质量负责的经营者。(5)商标表明质量的功能,可以促使经营者保持和提高商品质量,维护其商标声誉,同时也为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试述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使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包括技术性商业秘密和经营性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要件:(1)秘密性,是商业秘密得以存在的关键,是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的事实基础。(2)价值性,是指该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应用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新颖性,是指商业秘密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性特征,含有一个隐形的技术要求,即独特性,或称新颖性。 试述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及其对保护商标的作用

商标印制单位是指依法登记并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企业。商标管理机关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管理。(1)《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申请条件:依法登记从事印制、印染、制版、刻字、织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项业务的企业,需要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都应当先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设施等条件;②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③有3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2)《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申请及颁发程序。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应当按规定填写印制商标单位申请表,报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时附送能够证明其具备申请条件的相应证明文件。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齐备的申请书件之日起30日内签署意见并上报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印制商标单位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并说明理由。对申请印制烟草制品和人用药品商标资格的,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

书件之日起30日内签署意见并上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3)《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换证、验证制度。《印制商标单位证书》每两年验证一次,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每两年期满前两个月内经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证机关申请验证。逾期不申请验证的,由所在地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期限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发证机关吊销其《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商标印制单位因人员变动等原因不在具备印制商标单位的条件的,应当停止商标印制业务,并将《印制商标单位证书》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其上交发证机关。(二)对商标印制活动的管理。(1)商标印制单位的审查义务。商标印制单位在承接商标印制业务时,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图样,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核查。(2)商标印制单位的承印与拒印。如果商标印制委托人未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标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拒印。商标印制单位对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3)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件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4)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试分析社会上发生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的原因,并提出制止这些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对策 (一)原因:(1)经济原因牟取暴利:社会上发生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主要是侵权人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将其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去除后换上自己的商标,将他人的商品冒充自己的商品出售或拟出售,侵权人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其目的是不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或牟取暴利,盗用的是他人商品的质理工信誉。另外侵权人隐瞒了商品的真实来源,其正是通过蒙蔽消费者,使消费者在不知商品真实情况的状况下做出购买的决定,来实现其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2)我国缺乏法治意识。我国缺乏法治的传统,人民的法治意识更是淡薄。人们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还不够,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是民事案件,由行政执法部门或法院进行经济处罚既可,认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软任务,有风险,怕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等。 (二)对策:(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2)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3)加强法治建设;(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法律适意。(根据以上几个要点展开论述)

试述怎样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应注意哪些问题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来实现的。从理论上来看,它可是有偿合同,也可是无偿合同,但实践中一般都是有偿合同。(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6)许可使用的形式;(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8)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10)违约责任。(二)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注意的问题。(1)商标使用的许可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因为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涉及到商标权的利用与保护,事关重大,有必要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以减少不必要的纷争。(2)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应当在该商标的有效期之内,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因为注册商标只在有效期内才收法律保护,而许可人的注册商标期满能否续展注册尚未可知,从保护被许可人利益出发,许可使用期限不宜超过商标专用权的有限期。(3)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4)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之内。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即实行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公告。

试述对《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管理 (一)《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申请条件。依法登记从事印刷、印染、制版、刻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印、贴花等项业务的企业,需要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都应当先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设施等条件;(2)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3)有3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二)《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申请及颁布程序。申请《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应当按规定填写印制商标单位申请表,报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时附送能够证明其具备申请条件的相应证明文件。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齐备的申请书件之日起30日内签署意见并上报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办法《印制商标单位证书》;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三)《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换证、验证制度。《印制商标单位证书》每两年验证一次,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每两年期满前两个月经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

证机关申请验证。逾期不申请验证的,由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发证机关吊销其《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商标印制单位因人员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印制商标单位的条件的,应当停止商标印制业务,并将《印制商标单位证书》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其上交发证机关。

电大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来,又有使消费者通过它分清商品和服务的出处。商标的显著特征通常借助其构成要素的特色反映出来,但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商标虽然构杨要素缺乏显著性,但该商标却可使人识别出商品的来源,对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也要求成员国准予其注册。二,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所谓商标禁用条款即是商标法关于某类文字。首形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禁止性规范。该规范知用于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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