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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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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语与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商务标语不具备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也不能为特定经营者独占使用;商务标语仅能作广告宣传之用,它无须注册,也不能产生专有性的权利。 如何理解商标权的转让权

商标的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所有。同于商标保护、管理和注册制度的需要,商标注册人在行使转让权时须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商标注册有在行使转让权后,其所拥有的商标权消失,其商标注册人、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身分也随之失去。 简述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使用侵权。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类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权。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标识侵权。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4、反向假冒侵权。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5其他侵权。 根据商标使用对象为划分标准,商标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商标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根据使用者不同,又可将商品商标分为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 简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哪些?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3)缺乏显著特征的。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对于正在进行中的商标侵权行为,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诉请法院下达禁令,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从事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消除影响。商标侵权行为很可能损及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声誉。如侵权人在自己的劣质产品上擅自使用他人驰名的注册商标,这无疑会导致该驰名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声誉下降,从而严重的损及商标注册人的利益。(3)赔偿损失。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商标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 简述对商标印制委托人的管理

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被学科人需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防护商标的概念及注册防护商标的目的

防护商标,也称为防御商标,是指经营者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所注册的与其正商标相同的商标。注册防护商标的目的,就在于保护自己的正商标,防止其他经营者将其正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用于与其指定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引起消费者误人、混淆而损及该正商标的声誉。 如何理解商标权的禁止权

商标权的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商标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发现他人从事侵犯其商标行为时,有权通过行政程序请求行政保护或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禁止权的效力及于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是使用与商标权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 简述商标的基本功能: (1)商标具有区别功能;(2)表明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3)表明质量的功能;(4)广告功能;(5)财产功能 简述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 简述集体商标的概念和功能:

集体商标,也称为团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柱子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功能在于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同一组织,以来源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 简述商标权终止有哪些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未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

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消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了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消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简述等级商标的概念和功能 等级商标,是指同一企业在质量、规格等不同的同类商品上所使用的系列商标。等级商标旨在表明同一经营者生产的同类商品的不同规格、质量及其他特色,以便消费者鉴别选购。 简述逐一国家注册的程序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申请人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一办理商标注册。一般而言,我国经营者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国家逐一注册。申请逐一注册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经销商或其他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事宜。如果我国申请人在《巴黎公约》任意一个成员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

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就同一商标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到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则这些国家与我国签订有商标互惠协议,并且协议规定有限权条款的,也可以声明要求优先权。

简述商标在国外注册的意义 (1)可以防止他人抢住商标;(2)有利于制止仿冒等侵权行为;(3)有利于推行名牌战略,创世界驰名商标。 简述对商标印制活动的管理

(1)商标印制单位的审查义务。商标印制单位在承接商标印制业务时,对商标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图样严格审查。(2)商标印制单位的承印和拒印。如果商标印制委托人未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标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拒印。(3)商标印制档案制度。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等文件一并造册存档。(4)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1)侵权损害事实;(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般情形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损害行为,二是行为的违法性。

何为商标异议?规定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撤消该商标的初步审定,不予核准注册的制度。《商标法》规定异议程序的目的在于将商标审查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有助于发现问题,纠正初步审定可能发生的失误,有助于保护商标注册人或初步审定人的在先权利,可以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从而提高商标核准注册的准确性。

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催所要印制商标的哪些内容进行审查 所要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表明注册标记;(2)印制未注册商标的,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规定,不得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3)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在明确授权书或者其出示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中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的内容,其商标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简述商业秘密权的法律特征

(1)商业秘密权的排他性、专有性不是绝对的;(2)商业秘密权的取得与专利权、商标权的取得根本不同;(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而是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

简述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 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二不可专利的项目: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论断和治疗方法;D、动物和植物新品种;E、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简述知识产权涉及的法律关系 (1)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的法律关系;(2)知识产权权利行使方面的法律关系;(3)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4)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简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包括: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其说明书未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了 完整的说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其权利要求书未能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和保护范围。 三、授予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

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其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四、授予专利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五、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两项以上(包括两项)的专利。 六、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八、专利权未授予最先申请专利的人。

此外专利权的归属不当,把个人的发明创造按照职务发明授予单位,或者合作开发的发明创造申请人未经其他共同开发人同意而申请专利等也可以申宣告专利权无效。 简述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形式及其程序

一、强制许可的形式主要有:请求实施专利示意获准的强制许可;国家出现特殊情况或为公共利益的目的进行强制许可;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二、专利强制许可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并提交证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通知专利权人,登记并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有关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简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直接侵权有哪些

直接侵权就是侵权人依靠他人的专利技术通过自己亲自实施制造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等直接获取他人利益的侵权行为。《专利法》列举的直接侵权有:(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产品的行为;(3)销售或许诺销售的行为;(4)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行为;(5)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其民事法律责任

(1)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2)民事法律责任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 简述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及情形

专利权的终止是专利权因保护期届满而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或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失去法律效力。专利权终止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有关事项登记于专利登记簿,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终止后,其发明创造就成为公共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 知识产权为什么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

知识产权之所以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或授予的原因是:(1)由于同样的智力成果可能由不同的人同时完成或先后完成,而智力成果要求具有独创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确认其中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完成人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的权利。(2)由于智力成果的非物质性决定的。智力成果的内容是没有形体的,不占有空间。智力成果的完成人要推广应用其成果就必须公开其成果的内容,而一旦公开又容易被他人擅自使用,因此就必须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智力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 简述我国法律规定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假冒或仿冒行为;(2)虚假宣传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诽谤行为

简述中国已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6)《世界版权公约》 (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辅之日内瓦公约》 (8)《专利合作条约》(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简述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 (1)使用专利方法;(2)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简述发明有哪些类型:

(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执照的各种新制品。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2)方法发明,是制制造某种产品或生成某种物质所使用的特殊手段或特殊步骤。(3)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方法或发明提出的创造性变革。 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文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文件,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等文件。(1)请求书是申请人请求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文件。(2)说明书及附图。说明书是详细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文件。如有附图,应当有附图说明。附图是用来补充说明书中的文字部分,使公众能够直观地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3)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要求的并经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4)说明书摘要是对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括,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 简述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法》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 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简述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各项具体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简述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遍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简述著作权的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简述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及行使: 《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元件所有人享有。” 论述题

1.试述著作权概念的历史演变和发展?

答: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一,原始版权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我国宋朝,宋神宗继位之前,朝廷曾颁布朋“禁擅镌”的命令。二,15世纪末,威尼斯共和国授予印刷商冯.施贝叶为期5年的印刷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西方第一个由统治政权颁发的保护翻印之权的特许令。三,欧洲第一个要求享有“作者权”,亦即地印刷商无偿占有作者的精神创作成果提出抗议的是德国宗教改革俯视马丁.路德。他在1525年出版了一本题为《对印刷商的警告》的小册子,揭

露了某些印刷商盗用他的手稿,指责这些印刷商的行为与拦路抢劫的强盗毫无二致。四,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己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即《安娜法》。它从主要保护印刷出版者转为主要保护作者,这可以说是著作权发展史上的一个飞跃,但没有强调对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五。法国1791年颁布《表演权法》,1793年颁布《作者权法》,使著作权法离开了“印刷”,“出版”的基点,成为名副其实的保护作者权的法律。之后的大陆法系国家皆沿用“作者权”的概念,与英国的“版权”相对应。“著作权”,“作者权”与“版权”的语词演进及发展,反映了知识产权立法史上对相关法律保护重点,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和保护形式的不同选择。在著作权立法现代化,国际化潮流的推动下,“版权”体系的英美法系国家与“作者权”体系国家在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方面己出现相当程序的整合与趋同。 2.试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答: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著作邻接权从本质上廛,是作品传播者对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虽然不是著作权,但是与著作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两者同属于知识产权范围。邻接权与著作权关系密切,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二,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三,内容不同。著作权主体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四,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试述著作权的转让及怎样签订著作权的转让合同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著作权的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试述著作权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一)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有11种:(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象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象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二)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法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开利益的,还应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有:(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录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象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象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与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象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与有关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象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3.试述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范围的规定?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对于合理使用范围作了列举式规定: 一、个人使用。即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符合这一情况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使用他人作品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不是商业性的;

2)限于个人这实现上述目的而使用,“个人”不得作超出家庭范围的解释; 3)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己发表的,未发表的作品不在合理使用之列。

二、引用。即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引用应当适当,“适当引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 2)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 3)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三,新闻报道使用。即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己经发表的作品。在符合新闻报道目的的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再现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超出了这个目的,范围的限制,即构成侵权。

四,对政论性文章的转载转播。即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它们基本上是法人作品,是宣传性的政论作品,其目的在于宣传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关于政治,经济,外交等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

五,对公开演讲的转载,转播。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一般来说,公众集会上的讲话者愿意将自己的作品传播给公众,但也有例外。如果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将作者明确表示不许刊登或播放的讲话予以刊登,播放,则属于侵权行为。

六,教学使用。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该范围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其目的限于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与复制作品,只能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2)使用的须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使用他人作品,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利用,也不得无帮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公务使用。即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是研究问题,制定政策法律,实施国家管理,行使国家职能的需要,但它使用作品仍必须加以限制。首先,使用作品确因执行公务需要,不得超出执行公务的范围;其次,使用作品不得影响作者的正常利用,不得无故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图书馆陈列或保存版本。馆藏作品包括已经发表的和未发表的作品。复制的目的或是为陈列,或是为保存版本,包括馆际之间的交换。

九,免费表演。即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免费表演包括两方面的要求,即“不得向听众,观众收取费用”,“不得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室外陈列作品的使用。即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 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对汉族文字作品的翻译。即是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但是应当注意到: 1)该规定仅适用于原作品为汉族文字作品;

2)翻译作品仅限于在我国境内出版发行,如果超出国内发行的范围,就侵犯了作者作品的翻译权。

十二,盲文出版。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将任何一种文字改成盲文,都是一种翻译行为。以上十二种合理使用行为,同样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试述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技术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试述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如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

(3)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试述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著作权法在调整作者和使用人乃至公众利益的管理这中,将维护作者的权益置于首要和核心的地位。维护作者权益在著作权法中主要体现在维护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对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各种侵权行为给予制裁。(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著作权法律制度对各种传播媒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积极保护,不仅是对作品的创作和传播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著作权制度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新技术飞速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体现。(3)作者利益和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著作权法不仅要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而且要鼓励公众学习知识,以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这就需要法律对公众利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提供便利条件。因此,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利益的同时,还要对他们的权利进行一些必要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4.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并非所有的商标都可获准注册,能够获准注册的商标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现分述如下:一,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我国商标法第7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的构成要素应具有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能将其与商品或服务本身区别开

电大知识产权法简答题论述题 

商务标语与商标的主要区别在于商务标语不具备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也不能为特定经营者独占使用;商务标语仅能作广告宣传之用,它无须注册,也不能产生专有性的权利。如何理解商标权的转让权商标的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所有。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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