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
见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合司发[2010]17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0.04.07 【实施日期】2010.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合司发〔2010〕17号)
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根据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司发〔20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基本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显著成绩,深刻指出了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要求不断巩固、发展成果,抓好组织落实,着力发挥好作用, 1 / 2
把我国律师队伍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队伍。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
批示,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发展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律师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各县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坚定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律师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队伍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巩固、提高、发展、完善,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二、强化认识,准确把握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
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对于坚持党对律师工作领导,确保律师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正确方向,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不断扩大党在律师行业的影响力,努力使律师行业党组织以及律师党员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为推进合肥科学发展、实现跨越赶超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