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36届运动会(厦门校区)田径竞赛规程
一、运动会日期和地点:
2013年10月25日~26日(周五、周六)在厦门校区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信息科学与**学院、厦门**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音乐**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学院、土木**学院、材料科学与**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华文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 (共13个代表队)
三、分组及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 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学生组20×50米迎面接力(男12人、女8人),共15项;
2、学生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共12项;
3、教工男子甲组: 1978.11.1以后出生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教工组16×50米迎面接力(男11人、女5人),共9项;
4、教工女子甲组: 1978.11.1以后出生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共8项; 5、教工男子乙组: 1963.11.1~1978.10.31出生 100米、400米、1500米、跳远、铅球(5kg)、教工乙组4×100米混合接力(男2人、女2人),共6项;
6、教工女子乙组: 1968.11.1~1978.10.31出生 100米、400米、800米、跳远、铅球(4kg),共5项;
7、教工男子丙组: 1963.10.31以前出生 1200米、铅球(5kg),共2项;
8、教工女子丙组: 1968.10.31以前出生 800米、铅球(4kg),共2项。
四、竞赛和录取计分: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各项接力限报1队。 3、单项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各项接力、迎面接力双倍计分,名次并列按规则计分。
4.各单项参赛人数3人及3人以上又不足9人时,减一录取名次;不足3人,取消该比赛,运动员可另报项目参加比赛。
5.研究生参加学生组比赛,由各学院组织报名(受该单位参加项目人数的限制,即每项含研究生限报3人)。
6.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不准参加迎面接力。
7.以各单项得分累计团体总分,取学生男女团体总分前6名,学生男子组团体总分、学生女子组团体总分和教工组团体总分前6名。如遇得分相等,按规则处理。 8、教工组迎面接力成绩计入教工团体总分。
五、奖励:
1.发给各单项前6名奖品(不发给迎面接力奖品); 2.发给各组别团体总分优胜名次奖杯; 3.发给体育道德风尚集体奖杯; 4.发给体育道德风尚个人奖品; 5.发给破校、省高校纪录奖。
六、比赛资格和报名办法:
1.凡我校教职员工(以工会会员为准)和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以“一卡通”为准,附中除外),均可按规程报名参赛。 2.参加男子5000米、女子1500米的运动员,由所属单位联系校医院进行体检,赛前应出示健康证明。
3.报名办法:报名表下载网址:******,报名表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C3-101),同时将报名表作附件发邮件至tyxy@hqu.edu.cn,逾期作弃权论,报名表上交之后一律不得更改、补充或换人。
4.参赛学生赛前应出示“一卡通”。
七、其它:
1.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评比方法另行文。
2.运动员号码布、钉鞋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检查并补齐。
3.本规程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学第36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