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福利企业人员安置变更认定表
县(市、 根据河南省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经审查 , 区)民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原为: 人,现为 人。企业职工总数原政局承办科室见 审查人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 人,现为 。残疾职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原为: %。 审查意现为 %。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同意上报。 县(市、区)民政局认定见 意 经审核, (单位)人员安置发生变化,现在残疾人就业人数为: 人,企业职工总数为: 人,残疾职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为: %。符合福利企业条件,准予认定。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 6 -
1、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员或在职职工人数发生变化,应当自人员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重新审核确认。 2、本表一式4份。省辖市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福利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河南省福利企业资格
河南省福利企业人员安置变更认定表县(市、根据河南省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经审查,区)民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原为:人,现为人。企业职工总数原政局承办科室见审查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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