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一岗双责”安全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坚决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2.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施工生产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3.按规定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安全监督成效;
4.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并分解落实;
5.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使用,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机具、设备和设施;
6.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7.组织本项目及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三定”的原则及时整改;
8.按公司规定进行工程、劳务分包,组织制定项目权限范围内的劳务、工程分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9.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10.组织制定项目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和危险场所的各项消防制度和操作规程;
11.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负责项目部重大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及时如实的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2.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13.依据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组织编制项目文明施工方案,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评比。
项目副经理“一岗双责”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及时改进;
2.生产副经理是项目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参与本项目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验收,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的具体落实;
3.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的具体指挥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4.参与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5.具体组织项目例行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
作;
6.支持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阻挠和妨碍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不违章指挥,不盲目组织施工;
7.突发事件时现场处置及救援参与工伤事故调查,具体落实整改措施,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8.组织各工种、班组自检和交接检查,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不盲目组织施工。
9.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协调解决环境体系和职工卫生健康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项目总工“一岗双责”安全职责
1.认真落实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2.工程开工前,组织对工程的风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工作,范围应覆盖所有作业区域作业过程,并负责建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源管理清单;
3.主持制定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监督落实;
4.参加项目例行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5.贯彻执行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编写项目安全类技术方案,协助制定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6.定期研究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如改善劳动环境
与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等,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7.指导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8.协助事故的调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处理提出技术性意见及防范措施。
安保部部长“一岗双责”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关工作,对进场作业人员三级教育、交底,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3.负责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入场验收、发放及过程使用监督,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机械机具的安装验收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和机具不得投入使用。
5.落实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过程监督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现场消防设施配备及定期检查维护,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监督、检查、管理。
7.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负责《2016年度安全专项活动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安全活动的具体落实。
8.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不定期
安全检查,有权对违章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令整改、罚款、停工处理;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9.负责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管理,规范用电安全。 10.负责本项目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的具体落实,环境管理达标, “三废”排放符合相关标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11.负责本项目安全标准化各项工作具体落实、资料整理,确保安全标准化达标。
12.负责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13.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与处置,负责事故报告。
工程部部长“一岗双责”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3.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4.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满足正常施工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消除隐患。
5.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