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
(总报告修改稿)
编制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2010年7月
目 录
1 总论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成立于1998年7月15日,主要从事高浓度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的生产、销售。原名为临沭县华丰化肥有限公司,2001年11月2日更名为临沂市华丰化肥有限公司,2006年9月6日再次更名为华丰化肥有限公司,2007年8月16日整体变更为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史丹利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拟发行不超过32,500,000 股。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重污染企业及再融资投向企业均需进行环境保护核查,以便督促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 避免上市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带来投资风险, 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按照环发[2003]101号文、环办[2007]105号文和《首次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要求,我中心受史丹利委托承担本次环保核查工作。根据史丹利提供《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环保核查涉及企业4家(其中 母公司分二厂、三厂)复合肥生产公司。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企业相关资料等进行了认真分析,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走访咨询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等工作,编制完成《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总报告》,现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查。
2010年5月,环保部污防司组织召开了《史坦利化肥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审查会;根据会议纪要,要求史坦利公司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根据整改要求,史坦利公司积极进行了整改;2010年7月,基本完成了整改内容,并形成了《史坦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补充材料》。根据该补充材料,本报告做了针对性的修改。 1.1核查组织实施概况 1.1.1核查技术方法 根据《首次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对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的编制要求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即:
①新、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 ②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领取排污许可证,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③环境保护部门对企业的COD和SO2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要求得到落实; ④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⑤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情况; ⑥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情况; ⑦产品、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禁用的物质; ⑧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情况,重金属排放情况; ⑨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⑩模范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据此,本次对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核查采取的技术方法为:以现场核查手段为主、资料收集手段为辅;以抽查资料手段为主、企业提供信息为辅。通过现场实际核查过程取得的第一手资料,
判断分析核查范围内企业在核查时段内各项环保要求的执行情况。 1.1.2核查程序
本次核查开展程序如下(见图1-1-1),包括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现场核查阶段、报告编制阶段。
(1)准备阶段
核查组通过收集企业基本情况资料、上市融资初步方案,确定了核查企业的范围、核查时段、工作地点等,根据企业行业特点确定资料收集清单,根据企业分布情况制定了核查现场工作方案。 (2)现场核查阶段 核查人员于2010年4月对核查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开展了现场核查工作。核查组通过收集资料、现场核查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和排污口、抽查设施运行和维修记录、拍照等方式,对各企业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和保护目标现状实地踏勘,调查了企业周边环境状况;通过走访地方环保管理部门和收集资料,了解了区域环境特征。在现场核查过程中,核查组针对核查要求,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占地、平面布置、生产规模、原料和燃料消耗情况、产品方案、主要设备、工艺技术路线等)、环保设施情况(环保设施建设与环评和验收要求的符合性、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运行、排污口规范化等)、环境管理情况(环境管理机构与制度、环保档案管理、环境监测制度及其执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执行、排污费缴纳、总量控制执行、环境风险控制等)。
(3)报告书编制阶段
核查组人员通过对现场核查结果和收集资料的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向企业提出有关整改要求和建议,对能够短期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