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目标与管理方案
一. 环境管理目标
1. 粉尘、污水、噪声达到城市管理要求。 2. 污染物、废弃物排放率达到城市管理要求。 3. 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 4. 创建广州市文明样板工地。 二. 环境管理方案 1. 目的
根据实现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需要,对施工现场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 2. 重要环境因素包括:噪音、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扬尘、能源资源节约等,在控制环境因素的同时还应提倡厉行节约,降低消耗。
3. 施工现场的每一活动前,责任人均应对重要环境进行分析和策划,以保证万无一失。 4.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控制措施 4.1 噪声声运行控制 4.1.1 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土方施工阶段: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 打桩施工阶段:昼间85分贝,夜间禁止施工; 结构施工阶段: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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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阶段: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要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得到社区的认可和谅解。 4.1.2 噪声控制措施
机械噪声: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同时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保养要求进行保养,保证机械的运转性能。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运输车辆噪声:车辆噪声采取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其它噪声:如人员、塔吊指挥哨音、剔凿、架子或模板拆除等,这些噪声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予以控制,作业时轻拿轻放,降低噪声。 4.2 废水控制 4.2.1 废水排放标准 《广州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2.2 废水控制措施
开工前,应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雨水:按照原场地情况,设置排水坡向,在低处设置排水沟,自然沉淀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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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生活废水: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
含泥砂的污水:应在污水出品设置沉淀池,池内泥砂应及时清理,并做妥善处理。
食堂、餐厅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100人以上),食堂污水应经过隔油池才能排入下水管道。 4.2.3 固体废弃物控制
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土方消纳手续。 应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即: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不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按照分类进行废弃物存放,标识,根据废弃物性质进行分别处理。
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收集后,可以交一般废品收购站处理;
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收集后,必须交有专业处理资质的废品收购站进行专门处理;
不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按照垃圾消纳要求送至一般垃圾填埋场处理;
不可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废物处理:必须送至有专业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消纳。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4.3 扬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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