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共同海损担保有哪些形式?
1、货主提供海损保证金;
2、货物保险人签署货物担保函; 3、货方签署海损协议书; 4、船方行使货物留置权; 5、货物转运时的处理。
第8章 思考题与复习题
一、何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单位赔偿责任限制有何区别与联系?
指在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时,作为责任人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承租人等,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一般所针对的是一次事故所引起各类债权的综合性限制,与单位赔偿责任限制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分属海商法中不同的法律制度。
二、CMC规定的限制性债权有哪些?
1、在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
2、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延迟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3、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
4、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人依照本章规定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
三、CMC规定的非限制性债权有哪些?
1、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核能损害责任限制公约规定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4、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5、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
四、一艘100000总吨船舶的初始人身伤亡基金和初始财产损害基金如何计算?
P147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