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所投资项目供应采购的宏观管理,理顺关系、适度集中、规范行为,充分发挥公司投资规模大、所用物资材料相同的特点,保证项目发展所需物资供应,特制订本制度。
2、公司系统内采购工作由管理公司工程管理部下设采购组,统筹系统内工程所需的重要物资、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管理。
3、管理公司采购组的职责:
(1) 汇总并编制系统内重要物资、设备、材料的年度采购计划。 (2) 审查各项目主办单位提交的各种物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 (3) 评估各供应商资质、报价、生产及交货能力。 (4) 组织各种重要物资、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 (5) 起草采购合同。
(6) 主持并组织物资、设备、材料的进口工作。 (7) 实施国内采购工作。
(8) 组织国内采购的产品质检、进口采购的商检及索赔。 (二)采购管理
1、根据公司投资性质单一,时间相对集中,所需物资、设备、材料通用性强的特点,为保证各项目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对关系工程质量优劣、影响项目存亡的关键工程所需的进口物资及国内重大物资、设备、材料采取公司管理公司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分为集中招标采购和统谈分签的购销方式。
2、集中采购
(1) 工程所需的进口物资设备将根据工程资金来源的不同情况,由公司采购组会同国家有专门单位与厂商谈判实施引进或招标。使用时可采取资源共享、有偿使用。
(2) 关系全系统工程质量的关键性批量大且使用时间集中的物资、设备器材、材料,公司采购组根据各需要单位所报计划汇总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各项目单位未经公司采购组的书面同意,不得直接向厂商或供应商采购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设备及材料。
3、统谈分签
对关系工程质量但因工程进度不一而无法同步采购的物资、设备、材料,由公司采购组会同各项目单位协商总批量后再与生产厂或供应商谈判,达成有关协议,然后由各项目单位根据协议与生产厂或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并报公司采购组备案,公司采购组做好合同的汇总平衡,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各项目单位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单独采购属于统谈分签的物资、设备及材料。
4、集中采购、统谈分签、统购分销的物资、设备、材料、器材目录由工程管理部另行制定。
(三)国内采购管理
1、采购计划管理:各级采购部门均应根据企业上报的年度所需物资计划及仓存情况,每年第四季度统筹做好第二年的物资供应计划,并按时准确地将年度材料计划上报公司董事局批准。计划批准后由采购办负责平衡。
2、采购合同的管理:采购合同的签订是一种经济责任,必须由各级采购部门统一对外签订,其它单位(部门)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在签订合同前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生产单位的意见,必须确保采购回来的物资符合质量要求,使用部门满意;同时要对购货合同进行登记,便于办理提货及付款手续。
3、采购询价、选型管理:采购计划确定后,采购部门应会同有关工程专家以招标行式选择供应商,或精选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商,再行询价、比价、议价和质量等级评定、客户服务评定和支付结算条款进行衡评打分。
4、订购管理:采购招标询价完成并报领导核准供应商后,采购小组根据材料物资的使用进度订购。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同时要实行跟踪责任制,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办理有关商务、帐务工作。
(四)进口采购管理
1、管理公司采购组根据各公司上报的年度工程、维护所需要的进口物资计划,结合仓库现有物资库存情况,拟定年度进口物资采购计划,上报总公司董事局审批下达进口物资的采购任务。
2、执行对大宗进口物资实行招标,小宗进口物资进行多家报价的询价原则,选择供货时间短,产品质量优良,价格条件合理的供应商,购买物美价廉的进口物资,保障工程和维护生产的需要。
3、不同专业的物资、设备引进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吸收相关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招标和谈判。谈判时采购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三人。开标、议标和谈判必须指定专人,记录须妥善保存。
(五)采购工作纪律
1、采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情报和机密。任何人不得单独与供应商接触谈及采购项目的实质性问题和谈判策略,任何人不得将我方的重要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对方。更不能向对方泄露公司拟定的标底。
2、在采购工作过程中,不准单独接受招待,不能接受馈赠礼品。
3、采购人员必须始终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令,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
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在商务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5、采购工作的作业程序另行制订。 6、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国燃气工程管理部。 7、本制度自公司批准后实施。
六、工程建设项目与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为适应XX(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有效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管理公司在国内投资项目的特点,依据《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招标委员会的设置和人员组成:
管理公司在国内投资的天然气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在招标前应成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成员由管理公司主管领导、工程主管、各项目公司总经理共同组成,由管理公司主管领导(总裁或副总裁)或项目公司总经理担任招标委员会主任并主持招标和评标工作。
招标委员会下设评标小组。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评分工作统一由招标小组负责,组长任由招标委员会授权指定,具体工作人员由管理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各项目公司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二)招标委员会的职责:
1、制定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2、负责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前施工队伍、设备、材料供货商的考察和资质审查。
3、审查落实招标工程、设备材料的条件和其他准备工作。
4、组织编制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及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的标底,并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5、组织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6、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7、组织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8、协调和处理招标工作中的纠纷。 (三)招标范围:
1、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所属子公司投资的项目和各控股合资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设计、设备和大宗物资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
2、建工程量在2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项目;
3、单项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机械制造和设备修理项目;
4、管理公司统一采购用于工程项目或维修项目的大宗材料和设备; (四)招标方式:
1、天然气项目工程招标方式,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三种方式。由于天然气干管和城市管网工程建设具有专业性较强、项目建设期较紧的特点,参照国内石油天然气项目施工招标的成功经验,主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来选择天然气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2、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一般采用邀请招标。
3、经过资格预审参加邀请投标的企业,按照工程项目每个标段原则上不得少于五家。 (五)招标程序与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