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其他成员及各班主任
具体职责:
(一)负责对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二)监测、汇总和收集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信息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指导和督促学校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三)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四)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六)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同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五、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填报因病缺课登记系统。
(一)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学校师生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各班主任发现本班有可疑病人,上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根据污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性等疫情程度,指派学校疫情报告人2小时内向属地卫生部门、学区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断。
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和处理。
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要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请示教育局批准后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学校在接到乡政府、区教育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学校的稳定。
七、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疾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序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如需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在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中学
20XX年2月
XX中学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其他成员及各班主任
具体职责:
(一)负责对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二)监测、汇总和收集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信息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指导和督促学校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三)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四)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六)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同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五、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填报因病缺课登记系统。
(一)晨检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