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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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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五、六)

1、农民外出务工时需要携带哪些证件、材料?

(1)居民身份证。农民外出务工时,一定要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居民身份证。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该证明是由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制作颁发的,用以记载本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此外,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应携带其所取得的职业技能培训证明,以便于进城后增加就业务工的机会和提高工资待遇。 2、农民工进城务工,承包的土地如何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不得以农民工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纠正违法收回农民工承包地的行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摞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形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3、外出务工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农民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注意保存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的证明。 4、农民进城务工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根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工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包括: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的工时制度,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4)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5)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6)用人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7)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8)农民工依法享受休息休假权利;

(9)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10)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该怎么办?

(特别提醒您:申请仲裁有时限要求!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可以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向当地工会组织求助;或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或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咨询(全国各地的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均为12348)、申请法律援助;或向当地其他政府部门求助。

6、务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办?

如果在工作工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认定工伤后,应当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5.6

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五、六)1、农民外出务工时需要携带哪些证件、材料?(1)居民身份证。农民外出务工时,一定要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居民身份证。(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该证明是由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制作颁发的,用以记载本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此外,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应携带其所取得的职业技能培训证明,以便于进城后增加就业务工的机会和提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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