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应对疫情扶企业、稳增长15条措施实施流程
为加速《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应对疫情扶企业、稳增长的15条措施》扶持政策落地实施,现将有关实施流程发布:
一、减免企业房租
(一)实施主体
区属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子企业。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1.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浐灞生态区的非国有企业。
2.存在间接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情形的,原则上转租人(含房屋中介)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户。
(三)减免时间和金额
暂定从2024年2月1日起,由区属国有企业免除非国有企业2024年2月、3月、4月房屋租金,租金减免的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已交纳2月、3月、4月租金的,可顺延减免。
(四)工作流程
1.全面摸底
区属国有企业开展集团本部及所属各级子企业经营性房产租赁情况调查,摸清承租人、实际经营承租人(如有间接出租人的)、租赁面积、房屋租金、主要用途、预计减免金额、减免房租后及对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的影响等相关情况,形成《企业经营性房产租赁情况清单》。
2.政策宣传
依照摸底情况,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方进行政策宣传。告知内容应包括: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3.快速受理
各区属国有企业以便捷高效为原则,设立受理通道,申请人需提供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实际经营承租人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等)。疫情期间,企业应避免人流集聚,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
4.政策审批
各区属国有企业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统一制定房租减免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主体、流程、时限等。
5.及时反馈
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书面告知申请承租人,承租人凭告知书、实际经营承租人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上报备案
对于减免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房租情况应逐笔记录,加强数据统计,建立档案,形成底表和台账,经区属国有企业总部汇总审定后上报生态区国资局备案,疫情结束后10日内报送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属国有企业加强宣传力度,公开透明减免承租户的租金,切实减轻承租户负担。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减免政策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制度、流程,加强内部管控,相关办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履职尽责、秉公办理,确保减免政策落到实处。严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对于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对政策性减免租金其他未尽事项,由各区属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2.本细则由生态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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