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主要构配件
一、盘扣节点应由焊接于立杆上的连接盘、水平杆杆端扣接头和斜杆杆端扣接头组成。
盘扣结点
1—连接盘;2—插销;3—水平杆杆端扣接头;4—水平杆;
5—斜杆;6—斜杆杆端扣接头;7—立杆
二、插销外表面应与水平杆和斜杆杆端扣接头内表面吻合,插销连接应保证锤击自锁后不拔脱,抗拔力不得小于3kN。
三、插销应具有可靠防拔脱构造措施,且应设置便于目视检查楔入深度的刻痕或颜色标记。
四、立杆盘扣节点间距宜按0. 5m模数设置;横杆长度宜按0. 3m模数设置。
材料要求
一、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构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碳素结构钢》GB/T700以及《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的规定。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主要构配件材质
二、连接盘、扣接头、插销以及可调螺母的调节手柄采用碳素铸钢制造时,其材料机械性能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中牌号为ZG 230 - 450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的要求。
制作质量要求
一、杆件焊接制作应在专用工艺装备上进行,各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焊丝宜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的要求,有效焊缝高度不应小于3. 5mm。
二、铸钢或钢板热锻制作的连接盘的厚度不应小于8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0.5mm;钢板冲压制作的连接盘厚度不应小于l0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0.5mm。
三、铸钢制作的杆端扣接头应与立杆钢管外表面形成良好的弧面接触,并应有不小于500平方毫米的接触面积。
四、楔形插销的斜度应确保楔形插销楔入连接盘后能自锁。铸钢、钢板热锻或钢板冲压制作的插销厚度不应小于8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0.lmm。
五、立杆连接套管可采用铸钢套管或无缝钢管套管。采用铸钢套管形式的立杆连接套长度不应小于90mm,可插入长度不应小于75mm;采用无缝钢管套管形式的立杆连接套长度不应小于160mm,可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10mm。套管内径与立杆钢管外径间隙不应大于2mm。
六、立杆与立杆连接套管应设置固定立杆连接件的防拔出销孔,销孔孔径不应大于14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0.1mm;立杆连接件直径宜为12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0.1mm。
七、连接盘与立杆焊接固定时,连接盘盘心与立杆轴心的不同轴度不应大于0.3mm;以单侧边连接盘外边缘处为测点,盘面与立杆纵轴线正交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 3mm。
八、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的丝杆宜采用梯形牙,A型立杆宜配置Φ48丝杆和调节手柄,丝杆外径不应小于46mm;B型立杆宜配置Φ38丝杆和调节手柄,丝杆外径不应小于36mm。
九、可调底座的底板和可调托座托板宜采用Q235钢板制作,厚度不应小于5mm,允许尺寸偏差应为±0.2mm,承力面钢板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50mm;承力面钢板与丝杆应采用环焊,并应设置加劲片或加劲拱度;可调托座托板应设置开口挡板,挡板高度不应小于40mm。
十、可调底座及可调托座丝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小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插入立杆内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
十一、主要构配件的制作质量及形位公差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
十二、可调托座、可调底座承载力,应符合规范规定。 十三、挂扣式钢脚手板承载力,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十四、构配件外观质量应符合要求:
1、钢管应无裂纹、凹陷、锈蚀,不得采用对接焊接钢管;
2、钢管应平直,直线度允许偏差应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刺;
3、铸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砂眼、缩孔、裂纹、浇冒口残余等缺陷,表面粘砂应清除干净;
4、冲压件不得有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 5、各焊缝有效高度应符合规定,焊缝应饱满,焊药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未焊透、夹渣、咬肉、裂纹等缺陷; 6、可调底座和可调托座表面宜浸漆或冷镀锌,涂层应均匀、牢固;架体杆件及其他构配件表面应热镀锌,表面应光滑,在连接处不得有毛刺、滴瘤和多余结块;
7、主要构配件上的生产厂标识应清晰。
构 造 要 求 模板支架
一、模板支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4m;当超过24m时,应另行专门设计。
二、模板支架应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得出的立杆排架尺寸选用定长的水平杆,并应根据支撑高度组合套插的立杆段、可调托座和可调底座。
三、模板支架的斜杆或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要求: 1、当搭设高度不超过8m的满堂模板支架时,步距不宜超过1.5m,支架架体四周外立面向内的第一跨每层均应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