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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书之河北建设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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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设网招标公告

【篇一:外省进冀施工企业单项投标备案办理流程】

外省进冀施工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注意事项及方法

一、请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进冀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的通知》冀建安(2012)211号文件规定,外省进冀企业应先到省厅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网上和书面两种程序都要办理。

省厅行政大厅窗口:电话和联系人:张素婷 0311—87805336(207) 二、外省进冀企业在办理了省厅《市场进入备案书》后,按照《单项投标备案申请表》要求,首先要在网上办理投标备案,具体操作详见第四条。

三、请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信用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3〕12号文件,提供: 1、在河北省的具体办公场所的有关资料;2、在河北省厅已备案的人员请示;

3、在河北分支机构的有关信息资料。

说明:以上三项资料已在省厅网上上传的,请下载打印一套,装订在卷宗里。 (省厅211文件和12号两个文件在省厅网站或百度里直接输入均可查阅、下载)。

四、按省厅(2012)211号文件,办理《单项投标备案申请表》具体操作如下: 1.系统登录

登陆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 ”,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在“事项分类”中找到“市场处”菜单并点进入,出现的列表中找到“进冀建筑业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一项,点击“在线申报”,并进入系统主页面,在用户登录处输入已开通的企业登录信息,用户名为企业注册时填写的组织机构代码,格式如56892365-9,默认密码为12345678,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系统,进入后请修改密码。 2.事项申请

点击右上方的事项申请进入页面,用户可以选择任意事项进行申报,在事项申请页面点击“企业点击进冀建筑业企业项目投标备案”,弹出申报向导页面。

第一步: 申报材料录入

【功能】主要是在操作区录入的企业基础信用信息、进冀企业负责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点击左侧“企业基本信息”,已完成“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的,这部分不需要再填。

拟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完毕后,上传投标邀请函或者招标公告、法

人项目授权委托书内容、近期诚信“三无”证明等扫描件。

拟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录入建造师信息后,上传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资格证书扫描件。

拟承包工程项目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成员:录入除建造师外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信息后,上传岗位证书扫描件。

附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要上传。 ● 注1:只能上传的附件格式类型: jpg,jpeg。若上传的附件格式不对,将无法选择该附件类型进行上传。 ● 注2:附件材料大小不能大于600k。 第二步: 申请材料确认

点击“申请表下载审核”,出现文件下载框,可以保存或打开word文档格式的申请表。

点击“下一步”到“上报机关选择”环节 第三步: 上报机关选择 点击上报机关。

点击“下一步”到“申请材料上报”环节 第四步: 申请材料上报

页面显示申报流水号、企业名称、申请事项,流水号是系统自动生成,点击“上报”按钮,提示“事项上报成功”,点击确定后事项上报页面显示事项已上报成功,将事项上报到选择的上报机关,上报后在企业服务的在办事项列表中显示。 第五步: 申请材料打印

点击“申请表下载打印”,出现文件下载框,可以保存或打开word申请表。点击“完成”,确定已下载申请表,事项申报完成。

五、外省进冀企业在完成网上《单项投标备案申请表》后,登陆邯郸市建设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按照网上公示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请将河北建设网上下载的和邯郸市建设网(公示)上要求的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到大厅建设局6号窗口办理。

六、外省进冀企业直接承包或承揽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按省厅:冀建安(2012)211号文件规定,在网上和书面两种程序办理分包备案,按(本注意事项)

第二条办理,并提供省厅(2013)12号文件,要求的资料

七、具体业务办理,请各外省外埠施工企业认真学习河北省建设厅(2012)211号和(2013)12号文件,两个文件上规定的很详细,很具体。

联系电话:0310--2090717 特此告知! 邯郸市建设局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1

河北省驻外建管处联系方式

省厅行政大厅窗口:电话:0311-87805336

省厅市场处:0311-87904195 0311-87805207 一、驻京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北京丰台区蒲安北里3号楼 电话:010-67626544

二、驻津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西南楼越秀路11号 电话:022-28335647

三、驻沪建筑队伍管理处(含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平型关路138号银座1707室 电话:021-54197983

四、驻晋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14号,太嘉公寓四号楼一单元101 电话:0351-7037948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建管办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蒙鑫国际12号楼1单元204室 电话:0471-6373767 六、驻渝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河运校万科锦城5-1-501 电话:023-63872676

七、驻川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2栋1单元22楼2213室

电话:028-86029908

【篇二:招标文件】

龙华道(唐安路-西湖滨河路)污水管网和泵站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jyzb-2016-01-02

招 标 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招标文件共103页(不含封面),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有缺损现象,请于购买招标文件24小时内向招标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龙华道(唐安路-西湖滨河路)污水管网和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b-2016-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华道(唐安路-西湖滨河路)污水管网和泵站工程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改投资【2015】707号文件批准建设,以唐发改招【2015】104号核准招标方案。招标人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华道(唐安路-西湖滨河路)污水管网和泵站工程施工; 2.2建设地址:唐山市龙华道(唐安路-西湖滨河路);

2.3建设规模:该工程为龙华道(唐安路-西湖滨河路)污水管线新

建工程,主要包括污水泵站、设备、附属用房、泵站小路、管线等; 2.4合同估算价:880.92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污水泵站、设备、附属用房、泵站小路、管线等市政配套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7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开标前须在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 月29日至2016年 2 月 4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河北省施工企业ic卡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助刷卡报名或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辅助评标身份认证锁远程登陆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加盖单位章)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填写登记表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月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一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评标应用计算机辅助甄别围标串标软件,以评标当日从省招标办计算机辅助甄别软件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参考。

8. 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占评标总分的比例为10%。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从河北建设网或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唐山市建设大厦八层。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唐山市车站路129号 063000 张玉兰 0315-2829404 0315-2829404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唐山市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063000 任志强、李强 13273579950 0315-2059162

【篇三:施工企业进冀备案(2014年整理编辑)】

施工企业进冀备案(2014年整理) 1、

2、 认真阅读下下面这个文件,核心内容及宗旨都在该文件上。 各省上报材料地点不同,请确认好上报地点,下面会有联系地点和联系电话。

3、 网上注册填报资料,上传资料,打印上传完带代码的资料,上报点核查原件(一定要和上报点提前联系好,上报点会要一些网上不需要的资料也上传的)。

4、 上报点审核没问题,一般会约谈法人,完事后会上传给河北省

建委,没有问题,一般在3天后通知取证,取证时约谈进冀负责人。 5、

6、 上述完成,恭喜你办理完进冀备案,取得进冀备案证,有效期一年。 如果想一直使用,每年都需要年检

,还是上述网上提交,上报点审核。但没有了约谈这一项

7、 以上只是进冀备案,如果需要投标,投标备案各市区的要求不同,以市区招标办要求为主。 加强进冀企业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厅驻外建管处,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加强进冀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大力营造诚实信用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河北省建筑条例》、建市【2010】128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进冀建筑业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依法取得资质证书且企业管辖权不属本省的建筑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

与本省签订共同建筑市场协议且被确定为对等互认的进冀企业,不适用本《通知》。 二、基本原则

进冀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享有本省企业同等权力,依法履行其责任和义务。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实施进冀备案管理;

(三)建立进冀企业和人员信用档案,实行信用评价和奖惩; (四)组织开展进冀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五)对进冀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外省驻冀队伍管理机构应当协助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进冀企业管理。

四、备案管理

进冀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照本《通知》规定办理告知性备案,即市场进入备案和项目备案,其中,项目备案包括投标备案、直接承包备案和分包备案。 (一)市场进入备案。

1、备案程序。省外企业在进冀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规定,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市场进入备案手续。

(1)开通系统。登陆“河北建设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人员填报申请,开通市场进入备案系统。

(2)上传信息。在系统中填写进冀企业工商注册、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等基础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材料受理。网上打印附件材料并装订成册,携带相关原件,提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窗口受理和核对原件。

(4)备案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查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信用信息,三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

(5)同意的,颁发《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并在“河北建设网”上公告进冀企业名单。不同意的,网上告知不同意理由。 2、进冀企业取得《市场进入备案书》后,方可登录项目备案、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等信息系统操作。 3、属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外建管处辖区内的企业,由其直接在当地办理。具体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投标备案

进冀企业在投标前,应当以拟承揽的单项工程项目,按照下列程序和规定,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备案。

1、投标企业使用企业用户名登录项目备案系统,上传法人项目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和管理技术人员、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诚信证明等相关附件材料,并网上打印后装订成册。

2、携带附件材料和相关原件,报送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审查同意的,核发《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进冀企业方可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审查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4、进冀企业中标的,中标结果在“河北建设网”和“河北建设工程网”上公示。中标公示无异议的,由河北省招投标和交易管理系统将中标企业业绩信息自动导入进冀企业信用档案。 (三)直接承包备案

进冀企业办理市场进入备案后直接承揽工程建设任务的,应当在工程承发包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7工作日内,按照下列程序和规定,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直接承包备案。

1、承包企业使用企业用户名登录项目备案系统,填写《直接承包项目情况登记表》,录入承接工程任务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等信息,网上上传和打印工程承发包合同、人员资格证书等附件材料。

2、携带附件材料和相关原件,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

3、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核查意见。审核无误的,相关信息进入进冀企业信用档案。

(四)分包备案

进冀企业承揽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业务的,应当在正式签订分包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程序和规定,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包备案。

1、实施分包的企业使用用户名登录项目备案系统,填写《项目分包情况登记表》,录入分包企业、分包工程和主要管理人员等信息,网上上传和打印工程承发包合同、人员资格证书等附件材料。

2、携带附件材料和相关原件,报送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

3、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核查意见。审核无误的,相关信息进入进冀企业信用档案。 (五)备案不予受理或者不同意的情形: 1、网上备案信息不齐全的;

2、备案资料不符合规定形式和要求的; 3、不能提供相应原件的; 4、备案资料弄虚作假的;

5、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市场限制准入“黑名单”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基础信用信息变更。

进冀企业法人、名称、资质、地址等基础信用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市场进入备案系统变更其相关信息。

(七)《进冀企业备案书》管理。

1、《进冀企业备案书》有效期一年。进冀企业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应当重新提交市场进入备案相关材料,办理市场进入备案延期手续。

2、进冀业企业取得《进冀企业备案书》后,各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行要求其办理进入当地市场的备案手续。

3、《进冀企业备案书》载明的企业和人员的信用信息,是审查企业承包资格或者投标资格的主要依据,发包人或招标人非特殊原因,不应重复要求进冀企业提供相关原件。 五、动态管理

(一)进冀企业纳入本省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和建筑实名制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实施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和奖惩。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进冀企业定期检查制度,重点核查项目部人员到位情况、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劳务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结果录入进冀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发布。

(三)进冀企业应当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进冀企业统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合同履约等动态情况。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和我省规定,对进冀企业的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技术规范和劳动技能等培训,培训教育情况记入企业和人员信用档案。 六、罚则

进冀企业或者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予以通报批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公示;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进冀承揽任务。 (一)存在《河北省建设系统行为相对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规定行为的;

(二)不按本办法备案或者备案中伪造资质、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的;

(三)承诺进冀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 (四)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性上访事件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进冀企业不良信用行为抄告进冀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附则

(一)注册地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进冀建设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三)《河北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冀建法[2005]133号)、《关于调整相关进冀建设企业备案管理方式的通知》(冀建市[2009]84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河北省驻外建管处联系方式 一、驻京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北京丰台区蒲安北里3号楼 电话:010-67626544

二、驻津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西南楼越秀路11号 电话:022-28335647

三、驻沪建筑队伍管理处(含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平型关路138号银座1707室 电话:021-54197983

四、驻晋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14号,太嘉公寓四号楼一单元101

电话:0351-7037948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建管办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蒙鑫国际12号楼1单元204室

电话:0471-6373767

六、驻渝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河运校万科锦城5-1-501 电话:023-63872676

七、驻川建筑队伍管理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7号商鼎国际2栋1单元22楼2213室

电话:028-8602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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