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基本定义:
员工:在本公司从业提供劳务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本公司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奖金及各种岗位补助。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职务侵占:是指员工利用职务(岗位)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或权益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试用期和服务期限:服务期是指公司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尚未转正的应聘人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应聘人对公司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服务期限是指从业员工在本公司的最低服务时限要求。本公司内各个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表现转为服务期、服务期为五个月,服务期满后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负责交三金一险。
第四条 员工通则:
1.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2.忠于职守,关心公司,爱护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3.爱护公司财产,不浪费,不损公肥私。
4.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6.坚持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7.敬业乐业、钻研业务、讲求效率。
8.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举止文明,热情礼貌。
9.顾大局、识大体、相互团结、主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 考勤
第五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一般岗位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实行六天工作制8小时岗位考勤制度;上下班时间;根据季节公司进行调整;
黑白天倒班的生产岗位无休息日,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生产岗位作息时间不做规定。
第七条 考勤采取指纹考勤机(打卡机)与主管领导书面考勤和公司检查的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如使用考勤机; 1、长白班岗位每天打卡三次,早上班时、午上班时、晚下班时各一次;一般生产作业岗位和倒班岗位上下班各打一次; 2、无法通过打卡机管理的考勤由主管领导考核书面申报、领导审批;
第八条 考勤员:
1.公司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考勤管理,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小组,具体职责包括:
监督、检查考勤制度落实情况;管理指纹考勤机(打卡机) 整理统计考勤记录、请假单、出差单等考勤资料;
填具考勤报表; 建立和管理考勤文档。
1.考勤员应予每月8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
2.考勤员应严格履行考勤职责,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九条 考勤业务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未到岗的,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的,记为早退一次;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月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120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每再超过300分钟再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月内每旷工一天扣减两天基础工资;旷工两天的扣减基础工资的一半;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扣减全部工资,只发300元的生活费,擅自离职的除扣缴全部工资外索赔经济损失;连续旷工十五天或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脱岗: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脱岗处理;脱岗比照迟到早退条款处理。
4.事假、病假、工伤及其他休假按本制度专门章节的条款处理。 第十条 考勤纪律:
1.员工必须按规定按时上岗如实报出勤,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双倍扣出勤,情节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
2.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正常考勤制度处罚。
3.因需要长期在外工作的由部门负责人作出考勤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批。 4.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5.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6.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如提成工资等奖金性质的工资。
7.考勤员虚报、漏报的,当月两次以上的每次罚款1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据实双倍赔偿。
第三章 请假、出差
第十一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一切休假)或出差一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
2.请假或出差二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员工由主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审批;
3.所有员工请假或出差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4、请假和出差须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后交到综合办公室办理手续,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第十二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并到综合办公室办理手续,短期病假原则上门诊就医,每次不准超过2天时间、如病情需要住院者,住院时间不准超 7天,如超期住院者须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办理的《结婚证》;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可享受婚假15天,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产假90天、难产另加15天,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养父、养母、配偶和子女)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三天的带薪丧期。
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工伤假工资按公司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农忙假:公司家在农村的正式员工可在春秋两个季节分别办理二至三天不带薪农忙假。
外阜的婚假、丧假、农忙假可额外增加路途时间一至二天。 所有假期遇到节假日均不顺延。 第十三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备案。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备案。
第四章 职工培训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教育和训练。
第十六条 职工培训分为在职提高和上岗前培训。
1.在职提高内容包括岗位变换、设备更新或新设备、职务晋升、适应扩张战略培养储备人才等需要的新技能、新知识、新思想。
2.上岗前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学徒和其他新录用人员。在本公司辞职、解聘又回本公司间隔时间超过半年的原则上需要重新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