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发挥本省诊改专家委员会作用,开展省内诊断专家培训、建立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专家库。参加复核工作的专家原则上须接受过相关诊改工作培训。
5.全国诊改专委会指导省级诊改专委会工作。 (二)基本程序 1.自主诊改
学校根据省级执行方案,建立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自我诊改。
2.抽样复核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诊改工作执行方案、实施规划和实际需要,抽样确定复核学校。被确定的学校在自我诊改基础上提交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可选)等材料。自我诊改报告可以表格形式(见附2),对照诊断要素逐项写实性表述自我诊断的主要形式和依据,目标达成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成因分析、改进对策与实施等基本内容,无需等级性结论。自我诊改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重在改进提高。
(2)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专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有关组织)确定。现场复核包括:专家组通过状态数据独立判断学校教学工作状态,对照学校自我诊改报告等材料确定
现场复核重点;专家团队现场复核;撰写现场复核报告。专家组现场复核结束后,专家个人意见和专家组意见(不含结论建议)可口头反馈学校。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复核报告和结论,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落实改进。学校根据认定的复核报告深化改进工作,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
(三)纪律与监督
各地要加强诊改工作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诊改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方案、标准、程序以及结论等均应在适当范围公开,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1.有序推进。各地要按照报备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需及时说明。
2.规范工作。现场复核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六项禁令”。
3.信息公开。各地须指定网站,及时公布教学工作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成员名单、学校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及复核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被复核的学校也应在学校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4.加强监管。专家组成员一经明确,不得接受邀请参加有关学校的辅导、讲座等活动。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社会反响差
的专家,应及时调整直至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说明】
省级教育部门可按照“坚守底线”原则,根据下列文件、结合实际调整和解释“诊断点提示”的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2.《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
3.《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
4.《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
5.《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
6.《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
7.《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
8.《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0〕8号)
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
10.《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
1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48号)
1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3〕12号)
1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
14.《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
15.《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
16.《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
17.《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2013) 18.《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
19.《教育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
附:1.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2.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附1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诊断 诊断 项目 要素 规划目标 诊断点提示 现状 1.在校生规模 1.学校类型和层次定位 1.1 办学 1. 办学 理念 1.2 人才培 养目标 1.知识、能力、素质标准 2.毕业生双证书平均获取率 3.毕业率 定位 2.专业设置数量与结构 3.在校生规模 数量 3.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类型、3.招生专业数量、结构 4.各专业学生数量分布及趋势 5.毕业生去向分布及趋势 6.各类社会服务数量统计及趋势 1.辍学学生比例及趋势 2.应届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3.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及趋势 2.开设、新增、撤消、停招专业主要诊断点 1.在校生总数 2.升学、就业学生占比 诊断 原因 结果 分析 4.社会服务面向、类型、规模 层次、数量等 4.社会服务类型、规模 1.当年毕业率 2.当年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3.当年毕业生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