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枫港乡、貊皮岭等水毁修复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余干县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枫港乡、貊皮岭等水毁修复项目工程已由余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发改字(2024)1190号、干水字(2024)1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余干县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余干县枫港乡、九龙镇、江埠乡等
2.2 规 模:本项目招标价约:1152113.45元;
2.3 计划工期:11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31 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为余干县政府性投资非必须招投标项目水利工程类施工企业荐选入库名单中的企业。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
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必须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24)5 号文件和《上饶市水利局关于暂时采用线下交易执行水利工程招投标报价承诺法的通知》规定:采用线下交易方式,报价承诺法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标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余干县人民政府网(略)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担任)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签到或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余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略)、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
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或经举报存在造假行为,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或扰乱投标市场行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从余干县政府性投资非必须招投标项目水利工程类施工企业荐选入库名单中清退,上报有关行政主管及监督部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余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