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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180余页)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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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相关方的意见 h.可测量的原则 4.3管理方案内容

包括:为实现目标指标规定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及实现方法和时间表。 4.4方针和目标方案的建立、评审、更新与实施

4.3.1公司的管理方针和总体及年度目标由总经理确定、批准发布和定期评审,一般在管理评审时进行。当管理方针和目标制订依据发生较大变化时,或公司业务发生变更等情况时,应及时评审和更新,以保证其持续相关和适宜性。当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已持续完成和保持,应通过评审和更新管理方针和目标予以实施,进一步提高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和绩效。

4.3.2为实现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每年初或公司管理目标、指标更新时,公司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对公司管理目标进行分解,制定管理工作目标,由部门主管审批后实施。公司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公司办公室要制定公司机关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由公司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后及时通报公司各部门予以实施。

4.3.3项目部在进行施工准备时,要根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和指标、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要求、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或重大环境因素与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发生变化等情况,项目部应及时对项目的管理目标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更新。

4.3.4各部门和项目部制定的管理目标应量化,是可测量的。

4.3.5公司安全质量部/施工技术部/公司办公室/项目部每隔一年要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组织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更新。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影响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或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发生变化或由于其它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达不到目标、指标要求时,要及时对管理方案进行评审、修订和更新。

4.4管理方针的传达与保持

4.4.1公司各单位和部门要通过印发张贴、会议宣讲、文件传达等到形式,向内部员工和代表公司工作的人员以及相关方传达和宣传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为他们获取提供方便,使内部员工和相关方充分理解我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4.2公司所有单位、部门和人员都要贯彻公司的管理方针,并为之保持和实现努力工作。 4.5目标的考核

执行《管理体系过程监测程序》《内部审核管理程序》《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顾客满意度监控管理程序》《管理评审程序》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投标及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依法进行工程项目投标及签约活动,对施工承包要求进行确定和评审,正确理解和确定与施工承包有关的要求,并通过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确保公司实现这些要求以满足发包方要求并增强其满意程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投标活动及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 3.职责与权限

3.1公司经营信息部负责组织与发包方进行沟通,依法进行工程项目投标和签约,对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要求进行确定和评审,并负责将招、投标有关内容信息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传递,对项目部进行招、投标文件交底。

3.2公司经济管理部负责施工阶段工程项目施工承包要求的变更和修订管理,并负责施工承包合同管理,并负责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有关内容信息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传递,对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交底。

3.3公司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经济管理部、物资部、设备运输部、测试中心、社保管理部、工会、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对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要求进行评审,并根据管理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对施工承包合同的履约情况实施监控。

3.4项目部负责对施工阶段与发包方及其代表进行沟通,对工程项目施工承包要求的变更和修订进行确定、评审、签认和处理,并负责有关施工策划和管理文件的更改和向项目部相关人员和下属施工单位传递文件更改的信息。 4.工作程序 4.1投标

4.1.1招标信息评审

公司经营信息部根据获得的工程招标信息,针对工程规模、结构特点、资金来源及公司施工能力提出是否参加投标活动的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以确定是否参加投标活动。 4.1.2招标文件评审

对于批准参加投标活动的的工程项目,由经营信息部组织与发包方进行沟通,对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要求进行分析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以决定是否参加投标活动。评审内容包括:

a.发包方规定的要求,包括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环保水保、施工安全、工期、造价、竣工验收和工程保修、分包等方面的要求;

b.发包方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如节能等; c.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和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有能力满足工程项目施工承包的要求。

4.1.3投标文件的编制、评审与递交

对于决定进行投标的工程,由公司经营信息部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进行评审, 并将评审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以确定是否可以递交投标文件。评审内容包括:

a.所做出的承诺是否包含了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和评审所确定的工程项目承包施工要求;

b.投标文件的合理性,包括初步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和形式是否满足投标要求,是否能够满足与工程施工承包有关的要求,以及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c.公司是否有能力履行所做出的承诺,包括为增强发包方满意和市场竞争力所做出的附加的承诺。 通过评审审批后,由公司经营信息部组织按法律法规及发包方要求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4.2施工承包合同管理 4.2.1合同评审及签约

对于中标的工程项目,由经营信息部组织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并将评审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以确定是否可以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评审内容包括:

a.施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

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内容要求是否存在矛盾或不清楚的地方,确定如何与发包方进行沟通的建议措施,以澄清或解决,确保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要求;

c.公司是否有能力满足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要求。

通过评审审批后,公司依法与发包方进行沟通和签约。施工承包合同由公司经济管理部负责保管。 4.2.2合同变更

4.2.2.1对于发包方要求的重大设计变更或合同承包条件的变更、工程施工遇到不可抗力障碍,双方须对合同承包条件进行变更、以及因我方原因须将合同承包要求进行变更时,项目部与发包方及其代表进行沟通,对合同变更内容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有能力满足变更内容要求,以及需要进一步研讨、制定或实施的技术、管理措施,包括对合同变更的建议,并将评审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依法进行合同变更的签认。

4.2.2.2项目部在接收到合同变更信息后,应组织审核,予以确认,同时确定需要进一步研讨、制定或实施的技术、管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依法签认。

4.2.2.3对于合同变更或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就有关违反法律法规或不适用、矛盾、不清晰的问题及我方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与发包方及相关单位通过会议、书面报告和座谈等形式进行沟通和洽商,予以解决。

4.2.2.4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签认,作为施工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4.3信息传递

4.3.1合同签定后,经营信息部和经济管理部将有关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容信息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传递,并对项目部进行交底,明确工程施工任务和目标。

4.3.2合同进行变更后,由项目部和经济管理负责更新后的合同保管。并由项目部根据需要和相关规定

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以满足合同修订后的要求,并将变更后的要求及时传递到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确保他们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4.4合同履行

4.4.1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履行合同约定,出现纠纷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4.2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管理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对施工承包合同的履约情况实施监控,并进行分析和记录,作为改进的依据。 4.5记录的要求

4.5.1经营信息部负责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要求确定和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和保存。经济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阶段工程项目施工承包要求变更和修订信息的确定和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和保存。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施工承包合同的履约情况监控予以记录和保存。

4.5.2当发包方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即口头提出的要求,要进行记录,并得到发包方的确认。 5.记录

CR161/09《工程施工承包要求确定和评审报告》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1.目的

通过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确保公司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有效地控制重大环境因素,达到污染预防、节能降耗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和服务全过程活动及机关办公区域和施工生产活动区域中应控制的环境因素,以及需要对物资设备供方、外部劳务等相关方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已纳入计划、新开发或修改各项施工和服务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3.职责与权限

3.1公司施工技术部负责组织进行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3.2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机关各单位/部门进行公司办公区域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更新。 3.3项目部负责组织进行项目施工生产和服务全过程活动及施工生产活动区域中应控制的环境因素,以及需要对物资设备供方、外部劳务等相关方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已纳入计划、新开发或修改各项施工和服务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4.工作程序 4.1环境因素识别

4.1.1识别方法

环境因素识别应结合工程特点、所处区域、施工工艺、工作活动等,通过现场观察与调查分析等方式进行识别。并要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

4.1.2识别范围

公司施工生产和服务全过程活动及机关办公区域和施工生产活动区域中应控制的环境因素,以及需要对物资设备供方、外部劳务等相关方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已纳入计划、新开发或修改各项施工和服务管理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因素。

4.1.3为了完整识别所有环境因素并有效采取控制措施,重点考虑下列七个方面内容: a.向大气的排放:废气与粉尘排放; b.向水体的排放:污水排放;

c.废弃物管理:建筑垃圾与有害废物的处理; d.土地污染与水土流失; e.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 f.取弃土场的处理;

g.其他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如噪声、振动等;

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180余页) - 图文

g.相关方的意见h.可测量的原则4.3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为实现目标指标规定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及实现方法和时间表。4.4方针和目标方案的建立、评审、更新与实施4.3.1公司的管理方针和总体及年度目标由总经理确定、批准发布和定期评审,一般在管理评审时进行。当管理方针和目标制订依据发生较大变化时,或公司业务发生变更等情况时,应及时评审和更新,以保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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