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件 华水政〔2013〕241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

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硕士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相应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学校相应的硕士学位,但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三条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或行动,经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二)违反法律规定,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者;

(三)未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写作,或者在学位论文中有严重的舞弊作伪、抄袭剽窃等行为;

(四)1门课程重修后仍不及格或者2门课程补考不及格或者累计3门课程不及格者。

第四条 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学位课程考试成绩、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导师的评语及单位意见)和学位论文等。 校外人员(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提交的材料参照前款执行,并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学士学位证书; (二)最后学历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2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专家推荐书。

第三章 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要求

第五条 申请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硕士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的学分,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二)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比较熟练地运用1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第四章 硕士学位课程考核及要求 第六条 硕士学位课程考核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3-4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三)外国语1门,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四)本校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核,按照培养计划进行。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课程,按学校硕士学位课程水平另行组织考核。

第五章 硕士学位论文与科学研究要求 第七条 硕士学位论文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二)对研究课题应有新见解,其研究成果具有一

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三)对论文的研究工作,能够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论文具有一定的工作量,论文题目确定后,完成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第八条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在申请硕士学位前,其科学研究工作至少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名义,至少有1篇论文(第1作者或者第2作者,本人为第2作者的,第1作者应当为其导师),在国内外期刊或者公开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

(二)在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大型课外科技学术竞赛中获鼓励奖以上(含鼓励奖)1项;

(三)在省级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1项;

(四)获省(部)级科研教学成果奖,有获奖证书; (五)获厅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本人为主要参加人员(有证书);

(六)在省级以上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获鼓励奖1项,或者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论文报告会优秀论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件华水政〔2013〕241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r42m3da1z0a0pl1szsm0n19a8hrgx00gyx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