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与爱惜
摘要:随着旅行业的快速进展,历史文化名城已成为当前旅行业进展的一个重要资源。但在历史
文化名城的旅行开发进程中却往往显现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爱惜与旅行资源的开发相矛盾的问题,致使历史文化名城的旅行开发失去了可持续性。本文就旅行开发与历史文化名城爱惜的关系,从具体实例探讨如何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爱惜与其开发的和谐统一。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 旅行开发 资源爱惜
一.引言:文化名城记载着城市的进展信息、蕴涵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是我国古代城市计划建
设的典范,也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今天,愈来愈多的历史文化名城变成了闻名遐尔的旅行热点城市,但同时,由于旅行开发进程中一些不适当的建设行为,致使历史文化遗产受到破坏[1]。因此,必需明确历史文化名城的爱惜与其开发之间存在的矛盾,在爱惜的前提下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旅行开发。本文通过对历史文化名城旅行开发的理论基础的探析及相关历史文化名城开发实例的分析,探讨了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爱惜与其开发的和谐统一的途径。
二.历史文化名城与旅行开发概念
(一)历史文化名城及其爱惜
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的概念是我国特有的,相当于国外的历史文化遗产(Heritage),国外一样叫作“古城”(Old City),“历史城市”(Historical City)等等,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概念叫“历史城镇”(Historic Town)[2]。1982
年《文物爱惜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以文物爱惜为中心内容的文化遗产制度的形成,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是“保留文物专门丰硕,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并正式提出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爱惜法》确信的法律概念,历史文化名城必需具有以下要素:①保留文物专门丰硕;②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③是一座正在延续利用的城市;④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核准并发布。
历史文化名城爱惜的内容能够分为两大类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自然环境、城市风貌、古建筑和古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语言文字、民风风俗和文化价值观念,历史文化环境气氛。 (二)旅行开发的概念
旅行开发(Tourism development)旅行开发是在必然的国土范围内,为吸引和接待旅行者而进行的旅行设施建设和旅行环境培育等综合性的社会和技术经济活动[3]。
三.历史文化名城的爱惜与旅行开发的实例分析
(一)历史文化名城绍兴的爱惜与开发[4]
1.概况
绍兴是国务院确信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通过朝代更迭,有着山水兼有的古城格局、别具一格的绍兴民居、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璀璨顶级的文物古迹等与其它城市不同的鲜明特色。
2.绍兴古城爱惜与开发实践 (1)端正指导思想
在城市进展的现状基础上,及时拯救城市历史建筑、历史街区,保留水网及山体的传统格局,保留古城风貌和空间特色,保留人文传统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