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动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性质
本制度为公司不动产管理事务处理的准则。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在加强不动产保护、改善、利用和不动产权利(指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得失等方面确立规范,以提高不动产管理的效率。
第三条 契约合同
当发生不动产权利的变更时,必须签订合同,以使其权利关系明晰。但经过政府法定手续处理的除外。
第四条 管理人
对于远离公司且无法实行直接管理的不动产,应指定专门管理人。管理人由总务部总务主任提名,并经总务经理批准。
第五条 纳税管理人
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由总务经理指定不动产纳税管理人,并报有关税务机关备案。
第六条 资料保管
不动产及其得失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整理与保管。 第七条 不动产文书
当发生不动产所有权得失时,有关部门必须向总务室提交下列文书:
1.契约:包括各类合同的证明文件。
2.说明书:说明有关事由及影响,对方与本公司的关系等。 第八条文书盖章
上述文书如属总务室权限范围内的,由总务室在查实审核后盖章。如超出其范围,需由公司总经理裁定后盖章。
第九条 登记申请
总务室持盖章后的文书与对方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到有关机关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
第十条 土地、房屋的借贷
各部门在签订或变更土地、房屋的租赁契约时,必须提起契约和有关报告。后者包括事由、期限、支付方法、对方基本情况及不动产账面价值与现值等内容。
第十一条账面价值变更
当土地或房屋发生转移,而其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等时,须进行账面调整。
第十二条 转移说明书
如部门发生不动产转移时,应填写账面变更书所列事项,并附说明书,提交给总务室。
第十三条 不动产管理台账
总务室应建立全公司的不动产管理台账,以全面把握公司的不动产状况。不动产管理台账应包括下列账票或图表:
1.公司所有土地 (1)地籍表
(2)土地台账 (3)土地课税台账 (4)土地综合图 (5)土地实测图 (6)借出土地台账 2.借入土地 (1)借入土地台账 (2)借人土地图 (3)借入土地综合图 3.公司所有房产 (1)房间台账 (2)借出房产台账 (3)房产名册 (4)建筑物分布图 4.借入房产 (1)借入房产台账 (2)借人房产图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