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月度施工计划格式
施工 等级 编号 线路 行别 施工项目 施工 日期 施工 地点 封锁 时间 施工内容及影响范围 限速及行车方式变化 设备变化 线路数据变化: 站场线路、道岔、径路变化: 信号机位置及显示变化: 接触网信号标志位置变化: 其他变化: 运输 组织 施工单位 及负责人 主体施工单位 (职务) (姓名) 施工单位 (职务) (姓名) 备注 区间及起止里程 封锁起止时间 施工内容 (封锁时影响范围 间分钟) 限速要求 行车方式 61
附件7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格式
编号 类别 线路 行别 施工项目 施工日期及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施工机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监理单位及负责人 设备监护单位及负责人 审核处室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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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高速铁路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
项 目 1.有砟轨道 (1)连续2根及以上轨枕底道砟破底清筛 (2)成段更换道床 (3)大型养路机械换砟 (4)基床换填 (5)平纵断面改造 (6)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后的线路整修(限于影响路基稳定范围) (7)成组更换道岔(钢轨伸缩调节器)或岔枕 (8)2根及以上轨枕连续更换、方正。 作业方式 放行列车条件 (1)两捣一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45 km/h,第二列限速60 km/h,第三列起限速80 km/h,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起限速12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20km/h,第二列限速160km/h,至第四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第二列起限速200km/h,至第五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检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大型养路(2)三捣两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60km/h,第二列限速80km/h,第三列起限速120 km/h,至一机械捣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20km/h,第二列限速16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第二影固、稳定列起限速200km/h,至第四日捣固后第一列160km/h,检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响等作业 (3)五捣三稳作业后,第一列限速80km/h,第二列限速120 km/h,第三列起限速160 km/h,道至次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第二列限速200km/h,至第三日捣固后第一列限速160km/h,检床查确认后恢复常速。 路道岔施工后直向、侧向按此标准分别阶梯提速。 基未达到上述捣固、稳定遍数的,应相应降低列车放行速度。 稳(1)施工作业期间:当日第一列限速35km/h,第二列起限速45km/h不少于4小时,以后限速定小型养路60km/h至下次封锁前; 的机械捣固 (2)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安排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放行列车条件按“大型养路机械捣固、稳定车施作业”办理。 工2.无砟轨道 作 业 (1)更换无砟道床(含轨道板、道床板、砂浆填充层、底座板、支承层);(2)CRTSⅡ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作业设计方案所确定的列车放行条件,必要时可开行综合检测列车确认。 型无砟轨道轨道板间接缝凿除和浇筑;(3)侧向挡块凿除和浇筑;(4)CRTSⅠ型无砟轨道凸型挡台凿除和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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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道床路基稳定的施工作业 二、 不影响道床稳定的施工作业 项 目 3.在线路上安装、拆除轨束梁,横穿梁和D梁 (1)成段更换钢轨或扣件 (2)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3)更换道岔(钢轨伸缩调节器)轨件 (4)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过25mm (1)单根更换钢轨。 (2)处理胶接绝缘接头 (3)更换道岔尖轨、基本轨、护轨、可动心轨道岔辙叉 (4)焊接钢轨 (5)单根更换、方正轨枕 (6)成段改道、撤垫板、更换铁垫板、更换和整正轨下胶垫,冻害垫板作业 (7)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捣固作业 (8)成段更换弹条、轨距挡板 (1)更换或拨正钢梁、圬工梁 (2)抬高或降低桥梁 (3)拨正支座、更换桥梁支座或翻修支撑垫石 (4)下承式钢梁整孔喷砂除锈涂装 (5)加固隧道衬砌 放行列车条件 开通后,速度不得超过45km/h,限速时间、次数和速度由作业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一列限速45 km/h,第二列限速80km/h,第三列限速120 km/h,第四列起限速160km/h至下次天窗点。 恢复常速前必须经精调整修、检测确认、阶梯提速。 第一列限速不超过160km/h,以后恢复常速。 开通后第一列限速25km/h、第二列限速45km/ h,后限速60km/h、120km/h各不少于24小时,其后恢复常速。 三、桥隧涵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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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1)翻修隧道内排水沟 (2)加深隧道内侧沟整治道床翻浆冒泥 (3)整治隧道仰拱破损及换填隧道铺底 (1)桥面上部钢结构局部修补 (2)更换桥梁护轨 (3)隧道施工缝、变形缝局部堵漏 (4)隧道除冰 (5)桥梁施工作业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 (6)影响行车安全的路堑边坡维修、隧道洞口边仰坡维修、清理危石、伐树等 (7)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 新建明洞、棚洞开挖基础 路基降水 放行列车条件 开通后,速度不得超过45km/h,限速时间、次数和速度由作业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一列限速不超过160km/h。 三、桥隧涵的施工作业 施工作业期间,本线速度不超过45km/h,邻线列车限速160km/h。 施工作业期间,本线限速不超过120km/h,施工作业结束后本线限速160km/h不少于24小时,后恢复常速;邻线列车限速160km/h。 施工作业期间,本线限速45km/h,施工作业结束后限速45km/h不少于12小时,限速60km/ h 、80km/ h、120km/h各不少于24小时,后限速160km/h一列再恢复常速;邻线列车限速160km/h。 有砟轨道路基注浆或旋喷桩加固 (1)更换整锚段承力索 四、整锚段更换(2)更换整锚段接触线 接触网施工作业 (3)接触网故障恢复作业后几何参数发生变化、导线损伤或有临时接头时 开通后速度不超过160 km/h;经对接触网调整后,限速不超过 200 km/h;再经精调、检测车检测合格,恢复正常速度。
注:表内未列出的其他施工作业项目,可由铁路局比照本表类似施工作业确定施工条件和放行列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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