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适用规范性文件性质错误 ( 3)、适用规范性文件条款错误 ( 4)、适用了尚未生效的规范性文件 ( 5)、适用了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 6)、行政主体做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规范性文件,
而实质上却仅适用了某一个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7)、行政主体做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同时适用某一规范性文件的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条款的规定,而实质上却仅适用了其中某一个条款的规定 ( 8)、行政主体对某一行政相对人的数个违法行为在处理上应当予以并罚而未
予并罚,或者不能予以并罚的却加以并罚
38、程序违法的含义、特征、分类
含义:行政主体违反行政程序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
法律特征:( 1)、程序违法包括作为的程序违法和不作为的程序违法
( 2)、程序违法违反的是行政程序法而不是行政实体法
( 3)、程序违法既可能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可能出于行为人的主观过失
( 4)、程序违法中的程序仅限于法定程序,不包括非法定程
序分类:方式违法,步骤违法,行为顺序颠倒,超越法定时限
39、行政侵权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侵权是指行政主体不法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而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政行为 特征:
行政侵权必然导致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行政侵权的法律后果是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行政侵权既可以是一种行政作为,也可以是一种行政不作为; 行政侵权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
40、行政不当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不当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虽然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 特征:行政不当以合法为前提;行政不当侵害了行政关系的合理性
41、行政责任的含义、特征与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 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它 是行政
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特征:(1)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而不是行政相对人或其他行政行为主体
的责任;
( 2)行政责任是行政主体之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构成要件:行为人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42、行政监督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监督: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主体对有义务执行和遵守有关行政法规范、
行政
指示、命令和决定的组织和个人实施的察看、 了解和掌握其义务履行情况, 督促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行政监督权是国家行政权的一种,因此,行政监督主体必然同时也是国家行政主体;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处于国家行政管理之下的公民和组织, 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 以及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监督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监督主要是一种程序性行为,以查明有关情况为目的
43、行政监察的含义、特征、种类
含义: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检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
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法、违纪行为予以查处的活动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
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
特征:
行政监察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内专门设立的行政监察机关及其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的监察机构;
行政监察的对象遍及各领域、 各部门的国家行政机关、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
行政监察的主要任务和活动内容是查处国家行政系统内发生的违法、 障国家法律、政策和命令的畅通
行政监察机关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独立的行政处分权
违纪案件, 以此保
程序性监察权:会议列席权;查询权;要求提供材料、查阅及复制材料权;要求解释、说明
权;责令停止违法违纪行为权; 暂扣、封存证据权; 责令不得变卖、 转移财物权; 责令解释、说明权;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权;提请行政协助权
实体性监察权:提出监察建议权;作出监察决定权;奖励权
种类:( 1)、内部行政监督与外部行政监督
( 2)、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 ( 3)、主动监督与被动监督
( 4)、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
44、审计监督的含义与特征
审计监督: 是国家审计机关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促进廉政建设, 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
国有金融机构和
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财政收支、
国有企业、事业组织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合效益,依法独立进行的监督活动
特征:
审计监督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审计机关进行, 并且审计机关享有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法律地位;
审计监督的内容是检查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
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 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 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高低;
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每年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审计机关的职责:
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有金融机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审计监督;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金、 社会捐赠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对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依法对社会审计机构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45、行政法制监督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法制监督: 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所受到的除内部行政监督以外的其
他所有监督
特征:( 1)行政法制监督是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对象的监督;
( 2)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具有多样性; ( 3)行政法制监督的范围具有广泛性; ( 4)行政法制监督的方式具有多样性和非行政性
46、行政救济的功能
排除不法侵害,恢复和弥补受损合法权益;
监督、制约行政行为行使,促进和保护行政权力实现; 调整公私利益,实现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安定; 弘扬民主法治,推动社会发展
47、行政赔偿的含义、特征、归则原则
行政赔偿: 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
损害的,由国家给予受害人的赔偿
特征:( 1)行政赔偿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引起的;
( 2)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 ( 3)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 ( 4)损害必须已经发生; ( 5)赔偿责任由国家承担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
归则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48、行政补偿的含义、特征、构成要件、分类
含义: 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
因其合法行为给无义务的特定公民、
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依法由国家给予的补偿、
特征:( 1)、行政补偿是对合法行使行政职权而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所
给予的补救
( 2)、行政补偿是为了公共利益不得已而损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时,对无义务的特定人所作出的特别牺牲而给予的补偿,作为遭受损害的相对人并没有特别的义务要承受这一负担
( 3)、行政补偿主要是一种财产上的补偿 ( 4)、行政补偿一般为事前补偿
构成要件:( 1)、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合法的行政行为
( 2)、必须存在直接的物质损失
( 3)、受到损害的必须是无法定义务的特定人
49、行政复议的含义、特征、原则与作用
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 法向上
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
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特征:(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 2)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 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人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 (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作用:( 1)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2)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 3)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50、行政诉讼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诉讼: 是指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规或规章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
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
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特征:( 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
(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通常只限于就行政主体的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
议; (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者必经程序;
( 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 只有在事实清楚的
情况下,才可以采用书面审理方式
51、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要件
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 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 法规或规章
授权的组织;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 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
原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法律、 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了行政复议, 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52、行政诉讼法的功能
保证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 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53、行政诉讼特有原则
选择复议原则;
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不适用调解原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54、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55、确立受案范围的方式
总的概括规定、限定的概括规定、肯定式分类列举、肯定式个别列举、否定式分类列举 56、行政诉讼法对起诉设定的条件
(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有明确的被告;
(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 4)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 5)法律、法规规定在起诉前必须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经过行政复议或者复议机关
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后才能起诉;
(6)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