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8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5日.doc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分析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情况和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及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储存、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设施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提升工作,高度危险和大型装置要依法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或安全联锁),并确保于2019年底前完成。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补充和确定本辖区内实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类项及具体品种。

四、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要求(《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9年完整版)》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中“表格下载”之“危化品”下载)传达至辖区内的化工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附件:1.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9年2月5日

附件1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化学品品名 氯酸钠 氯酸钾 过氧化甲乙酮 过氧化(二)苯甲酰 硝化纤维素 硝酸胍 高氯酸铵 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 硝基胍 2,2'-偶氮二异丁腈 2,2'-偶氮-二- (2,4-二甲基戊腈) (即偶氮二异庚腈) 13 14 硝化甘** 乙醚 55-63-0 60-29-7 CAS号 7775-9-9 3811-4-9 1338-23-4 94-36-0 9004-70-0 506-93-4 7790-98-9 614-45-9 101-25-7 556-88-7 78-67-1 4419-11-8

附件2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1氯酸钠

风险提示 理 特 无色无味结晶,味咸而凉,有潮解性。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分子量主要用途:用于生产二氧化氯、亚氯酸盐、高氯酸盐及其他氯酸盐,还用【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助燃。与易(可)燃物混合或急剧加热会发生爆炸。如被有机物等污染,危 害 信 息 对撞击敏感。 【活性反应】 强氧化剂,与还原剂、强酸、铵盐、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健康危害】 粉尘对呼吸道、眼及皮肤有刺激性。口服急性中毒,表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肠胃炎,肝肾损伤,甚至发生窒息。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安 全 措 施 防护眼镜,戴橡胶手套。作业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远离火种、热源。应与禁配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输送装置应有防止固体物料粘结器壁的技术保障措施,并应结合工艺特点和生产情况制定定期清扫的管理制度。严禁轴承设置在粉状危险物料中混药、输送等;输送螺旋和混药设备应有应急消防雨淋装置,输送螺旋和混药设备应选择有利于泄爆、清扫、应急处理的封闭方式。 采用湿法粉碎工艺时,应待物料全部浸湿后方可开机;当采用金属球和金属球磨筒方式进行粉碎时,宜用水或含水溶剂作为介质。粉碎混合加工过程中

与易燃物、可燃物混合或急剧加热会发生爆炸。 化 106.44,熔点248℃,沸点300℃(分解),相对密度(水=1)2.5。 性 于印染、冶金、造纸、皮革行业。

应设置自动导出静电的装置,出料时应将接料车和出料器用导线可靠连接并整体接地。 生产过程中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机械化作业应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停机、自动泄爆、自动雨淋等安全自控装置;自动化生产线的单机设备除有自动控制系统监控外,在现场还应设置应急控制操作装置。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废品应隔离存放、及时处理;内包装材料应统一回收存放在远离热源的场所,并及时销毁。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可能接触粉尘时,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2)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强酸、铵盐、有机物、易(可)燃物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生产过程中需用热媒加热或加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物料温升的作业点,均应设置温度检测仪器并采取温控措施。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工业氯酸钠保质期为3年;逾期可重新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使用。库房温度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 (2)应与还原剂、强酸、铵盐、有机物、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存放时,应距加热器(包括暖**片)和热力管线300毫米以上。储存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防止曝晒和雨淋、猛烈撞击、包装破损,不得倒置。严禁与酸类、铵盐、有机物、易(可)燃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同车混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3)拥有齐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新鲜处,休息。就医。 食入:漱口。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脱去污染的衣着,接着再冲洗,就医。 【灭火方法】 灭火剂:用水灭火。禁止使用砂土、干粉灭火。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大火时,远距离用大量水灭火。消防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容器移离火场。用大量水冷却容器,直至火扑灭。切勿开动已处于火场中的货船或车辆。 如果在火场中有储罐、槽车或罐车,周围至少隔离800米;同时初始疏散距离也至少为800米。 【泄漏应急处置】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接触。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且盖子较松的容器中,并将容器移离泄漏区。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泄漏物回收后,用水冲洗泄漏区。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25米。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100米。

8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5日.doc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做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分析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情况和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5qm8s9bntx1jxus0hkxz44s0w0d4pn00w5d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