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
收相关法律》辅导(18)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 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一)行政复议决定 种类 适用条件
维持决定 (1)事实清楚;(2)证据确凿;(3)适用依据正确;(4)程序合法;(5)内容适当
履行决定 复议机关经审查,认定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
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责令被申请人赔偿 (1)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2)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备注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解释1】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解释2】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解释3】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期限的,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1.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解释】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2.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