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结论
(1)实施农业节水措施和水权有偿转让,是解决宝塔联合化工15万吨/年电石联产5万吨/年乙二醇和草酸项目用水的有效途径;
(2)惠农渠灌域亩均耗水量高于自流灌区规划耗水定额,有一定的节水潜力,可作为本项目节水改造的目标渠系;
(3)水权转让节水工程实施后,应采用先进科学的节水灌溉方式,加强田间管理,提高灌溉水利用率,以保证工程节水目标的实现;
(4)惠农渠干渠进行部分防渗砌护工程建设,砌护干渠10.982km,满足宝塔联合化工15万吨/年电石联产5万吨/年乙二醇和草酸项目转让水权工程需节水量350.76万m3/a的需要;
(5)本项目水权转让总费用为7739.65万元,其中节水工程建设费用4455.91万元,转让期运行维护费用1306.76万元,节水工程更新改造费1501.71万元,农业损失补偿费155.27万元,经济利益补偿费320万元。
(6)年转让水量292.3万m3,转让期25年计算,单方水费用26.48元/m3,转让期平均单方水费用1.06元/m3·a。
2 转让部分黄河取水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转让部分黄河取水权的必要性
建设以宁东煤炭、电力、重化工基地为核心的产业带,加快工业化进程,是自治区政府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民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抉择。而水资源短缺,用水结构、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2.2 转让部分黄河取水权的可行性 2.2.1转让部分黄河取水权的依据
(1)水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是取水权转让的法律基础 水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为国务院代表行使”;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2)依据水量分配方案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是取水权转让的前提 《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调蓄径流和分配水量应依据流域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于1998年颁布的《黄河可供
水量年度分配及干流水量调度方案》规定“年度水量分配时段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并以正常来水年份可供水量分配指标与年度可供水量比例,确定各省区年度分配控制指标,各月份分配指标同比例压缩”。在此基础上水利厅编制了《回族自治区黄河水资源初始水权分配方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运用水权、水市场理论,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生活、生产、生态协调发展,明晰了各地区、各行业取用黄河水资源的使用权。
(3)黄委会批准与转让双方协商一致是取水权转让的保障 根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权转换管理实施办法》(2009)和《关于印发回族自治区黄河水权转换总体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黄水调【2005】25号)精神,在南水北调工程建成前,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节水和水权转让是解决新上工业建设项目引耗黄河水量指标的有效途径。
2.2.2水权转让的背景与实践
黄河水权转让试点项目自2004年3月开工建设,截止2009年4月,三个试点项目已全部完成。除了三个试点项目外,我区还先后批复了水洞沟电厂、灵武电厂二期、鸳鸯湖电厂、灵州电厂、永利电厂等水权转让项目。共建设完成汉渠灌域干渠砌护21.35km,改造干渠建筑物62座,支斗渠砌护23.1km,配套建筑物356座。
无论从理论依据还是从实际情况看,把农业浪费的水节约下来有偿转让给工业都是切实可行的。同时水权转让的实施促进了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变革,也促进了我区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3 受让方概况及用水合理性分析
3.1工程简介 3.1.1项目概况
乙二醇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来生产聚酯纤维(PET)、塑料、橡胶、聚酯漆、胶粘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乙醇胺以及炸药。
3.1.2建设规模
本项目以石灰和兰炭为原料,生产电石的同时,以副产的电石炉气为原料,经净化、脱硫脱碳及精制后制得符合工艺要求的一氧化碳,以一氧化碳和外购的氢气为原料合成乙二醇及草酸。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15万t/年电石联产5万t/年乙二醇和草酸项目。
3.1.3建设项目工程投资
本项目需项目总投资90057.79万元。
3.1.4建设项目生产装置及工艺
本可研工艺技术方案为:以石灰为原料,以兰炭为还原剂,生产电石的同时副产电石炉气,电石炉气经水洗和电补焦油除去其中的少量粉尘和微量焦油,后进入脱硫装置脱除其中的硫化氢气体并回收硫磺,净化气则进深冷装置进行CO的提纯,制得生产乙二醇所需的符合要求的大量CO。以上述气体与氢气为原料,采用间接法生产工业用乙二醇和草酸。
3.1.5供、排水系统
(一)给水系统
根据水资源论证报告,工厂给水包括循环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生产、生活给水系统。
(1)生产和生活给水由原厂区净水站的供水管线接入。本项目生产新鲜水量共为427.9m3/h,其中,造气装置补水71.2m3/h,乙二醇装置补水10m3/h,循环水补充水水量为279m3/h;脱盐水站消耗新鲜水22.7m3/h,设备冲洗用水11m3/h,未预见水量34m3/h。生活用新鲜水量为2m3/h;合计新鲜水量为429.9m3/h。
(2)循环水系统
本工程的循环水消耗见下表。
表3-1 15 万吨/年电石联产5 万吨/年乙二醇和草酸项目循环水消耗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单元名称 造气装置 净化装置 脱硫装置 深冷装置 空分装置 乙二醇装置 合计 循环水消耗量(m/h) 1688 90 95 91 234 7110 9308 3新建循环水设施的规模为10500m3/h(循环水温差为10℃),并设置过滤和加药、加氯装置。
(3)消防水系统
消防设施设计为稳高压消防水系统,主要用于装置和罐区的消防。15万吨/年电石联产5万吨/年乙二醇和草酸项目属于中型石油化工装置,同一时间火灾次数按一次考虑,设计水量为160L/s,系统设计压力为1.2MPa,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本方案新建消防水罐,消防管网等。
(4)脱盐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