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的起草
第一次起草是在1954年;第二次起草1962年开始;第三次起草1982 年开始;第四次2002年12月《民法(草案)》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 次会议上首次审议
《民法典草案》
草案包括九部分:
总则;物权法(07年3月16日通过,10月10实施);合同法;人格权法; 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案例1
专利权、 荣誉权由谁享有呢?是宋姣?还是她的父母?
年仅15岁的宋姣搞成了项发明,各种荣誉也将接踵而至,其发明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通则》第10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案例2 张某是个司机,外出遇车祸不幸死亡,家有老母和怀孕7个月的 妻子李某。张某的遗产折算3万元人民币。 问:胎儿能否得到遗产?
?胎儿的特殊地位
《继承法》:“遗产继承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o ?死亡的时间 我国以心脏停止跳动和停止呼吸为特征 呼吁人们接受脑死亡标准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经常用石头砸别人的窗户。一日,当小强 在玩耍时,遇见有入用车拉着镜子。小强当即拿起石头砸过去, 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镜子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 付某说,小孩小,不懂事,以此拒绝赔偿。 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潜:付某。
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年龄和智力,把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为: 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其行为的精神 病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 神病人。 完全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16—18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例4
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镇的啤酒厂打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 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 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旧彩电,遭到了其父母的反对, 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 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 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张某与李某的彩电交易是否有效?有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 适应的部分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需经监护人同意方可进行或 由法定代理人进行
李学军17岁,高三学生。 一天在商场买东西领到一奖券,结果中
案例5
了最高奖。李学军母亲去兑了奖,把这5000元钱放在家中。李学军 趁母亲不备,悄悄拿了这5000元钱到买了台高级游戏机。母亲不同 意,拉着李学军到商场,说李学军买游戏机没有征得父母同意r要 求退货。售货员说质量没问题,无法退货。
李学军购买游戏机的行为有法律效力吗?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 2.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 事活动的能力。
不满十周岁的人和不能辩认自已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行为能力 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 监护制度
\监护侖J度是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监 护人保护其利益的制度
监护人的设立: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依次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父母所在单位, 未成年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依次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 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精神病人 的所在单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
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所享有的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作用时效:开始于法人的成立,终止于法人的解散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法人以自已意思参加民事
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作用时效:开始于法人的成立,终止于法人的解散 法人的行为由法人的机关来实现 法定代表人
三、民爭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在形式逻辑上是包容概念的关系。即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指合法
有效的民事行为。
案例6
大张为独占老父遗产,在父亲病床前,以死相胁,逼迫老父违心 立下一份遗嘱,父亲名下所有房产均归大张继承,他人不得分割。 (立遗嘱行为)
白海、朱山赌博,朱输给白4000元。为〃捞本〃,朱向白借款1500 元,并再输给白。白让朱写一张〃借白海现金5500元〃的借条。 (借贷行为) 案例7
孙某在行窃时被肖某发现。因两人很熟,孙遂要求肖保密。肖则 提岀保密费。经讨价还价为1000元。次日付清。(合同行为)
为上网,17岁的中学生小刘瞒着父母用自己得的奖学金买了台价
值5000元的电脑。(买卖行为)
为实现父母早抱孙子的愿望,20岁的小张与女朋友没有办理结婚
证,就举行了婚礼。(结婚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根本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地有效条件,因 而当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种类:
(1)行为人不合格的民事行为;(2)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 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行为;(3)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4)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 益以及
台胞王某欲 大陆定居。经与张某协商,就购买张某一套楼房达 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行为;(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行为。 成一致。因探亲期限届至,遂委托自己的侄子王甲代为签订协议和 办理产权证书。王某在支付了购房款后由王甲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 卖协议。王甲偷偷与张某的妻子刘某达成一致意思,另外签订了一 份房屋买卖协议,购房人为王甲。并持此份房屋买卖协议到房产管
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因王某与王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案例9
乙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支
付了转让费。不久,乙公司就同一块土地又与丙公司签订了土地 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协助丙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 现甲和丙对土地使用权归属发生争议,双方诉至法院。 问:谁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为什么?
答:这是违反法律的行为;甲乙合同为无效合同;乙丙之间的合
同为有效合同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 事行为”或“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 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种类: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 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案例10
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 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丁某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因此,在签订合同 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行为) 案例11 奎某的父亲生前是集邮爱好者,去世时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 不
懂。一日,集邮爱好者刘某无意间发现了这邮票,随即表示愿意
购买,最后以5000元将邮票买走,李某很满意。实际上李某父亲所 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显失公平的 行为) 案例12
消费者刘某从甲家具公司购买发票上称为她的沙发一组,半年 后,经友人告知,该沙发其实为橡胶木,一字之差。经鉴定,果然 如此。遂要求甲家具公司退货赔款。(受欺诈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 益的合同)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出卖者出卖假货的,应认 定为欺诈。该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故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案例12
丁某在某市旅游景区筹资开办了一家饭庄。2010年夏天一个下午, 丁某接待了前来旅游的尚某就餐。就餐时,尚某要了一些海蟹、虾、鱼 等下酒菜。当晩9点,尚某离开了饭庄,回到了宾馆。第二天下午,便 传来尚某当晩食物中毒死亡的消息。丁某闻后,立即赶到医院,向其家 人询问实情。由于尚某突然死亡,警方已经介入,家人也不知道尚某死 亡到底是什么原因,为此丁某向其家人表示,只要尚某真的是在他的饭 庄就餐食物中毒所亡,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给其家人10000元处理尚 某后事。10天后r尚某的死因经法医鉴定,做出了〃心肌梗塞死亡\的 结论。尚某的死亡并不是食物中毒,死因与丁某无关。此后,丁某曾先 后找尚某的家人,想索回先前支付的10000元,可尚某的家人却迟迟不
还。丁某以尚某的家人为被告诉讼到法院。问:
1?丁某同被告之间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