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的通知
(2012修订)
【法规类别】绿色食品
【发文字号】农绿科[2012]14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12.07.12 【实施日期】2012.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
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的通知 (农绿科【2012】14号)
各地绿办(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200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科[2012]13号),我办和中心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 2
附件:《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
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2年7月12日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验收工作,保障基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2005]2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农绿科[2012]13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创建的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验收工作。
第三条 基地验收采取创建单位自查与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业部绿办)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验收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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