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生产施工和管理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范,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 1、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使所有人员都认识到:
、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
、他们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2、相关规定及要求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业主等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进场人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日常教育培训形式:可选择施工现场或会议室集中教育培训;可播放安全教育影像,设置警示宣传、宣传栏、标语横幅等。授课人员为安全管理人
员、工程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队(班组)长、外聘师资等。 3、教育培训的时间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文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对项目部职工培训作如下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教育培训的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项目部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等;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措施;
、地区、行业事故的概况、特点及应吸取的教育;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编制、审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
、本工程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及保证措施;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发生重大事故和人员坠落事故,如何保护现场、逐级上报、调查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等。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一般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公司级: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式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项目经理部级:
、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及现场的主要危险源分布;
、所从事工种在本项目(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
气安全基础知识;
、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类似工程的有关事故案例教育。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班组级: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相应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本岗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工具的安全要求。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节假日前后;
、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工作对象改变;
、工种变换(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部及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后; 、新进入现场等; 、安保体系贯标教育; 、新文件、新规范教育等。 、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做好上述培训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应该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教育。
、安全生产意识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