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工程规划
【篇一:雨水综合利用规划】
城市雨水综合利用规划
1.雨水综合利用应该是雨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城市雨水专项规划中不含雨水综合利用内容,更没有具体要求。
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雨水问题就愈发凸现出来。主要表现为:雨水资源大量流失;雨水径流污染严重;城市洪灾风险加大;生态环境破坏等几方面。城市雨水问题不仅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是危害和威胁人民健康的严重社会问题。而解决雨水问题就必须化害为利,综合利用才能治标治本。因此,原有的从城市小环境出发、以减少洪涝灾害为目的、输送排放雨水的规划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雨水规划必须考虑雨水综合利用,雨水综合利用应该是城市雨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雨水综合利用规划 1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优化选用
(2)将雨水利用与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城市防洪、生态景观改善相结合
(3)技术措施与非技术措施相结合,实行综合整治,突出重点。 (4)规划设计应兼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5)远近结合,考虑远景。2雨水综合利用规划
(1)将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纳入城市雨水规划的要求。
(2)根据本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确定雨水综合利用方案,并作为城市雨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3)确定合适的分期实施方案。
雨水综合利用实施计划应因地制宜、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由简单到复杂由易至难的实施。如:可以优先在新建或改建工程中实施单体或小区雨水蓄积利用或屋顶绿化系统以及雨水渗透工程。根据使用效果经济核算,总结经验逐步普及推广。最后实施生态景观改善系统(结合公园、水景或水体)、城市防涝综合调蓄利用系统以及综合利用系统。 (4)做好远景规划设想。
3雨水综合利用规划需要注意的问题1初期雨水的处置1.1初期雨水处置的必要性
城市化发展导致了雨水径流污染程度更为严重。沥青油毡屋面、沥青混凝土道路、磨损的轮胎、融雪剂、农药、杀虫剂的使用、建筑 工地上的淤泥和沉淀物、动植物的有机废弃物等均会使径流雨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有机物、病原体、重金属、油剂、悬浮固体等。城市雨水污染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大气的污染,这取决各城市的空气状况,也可能由大气的迁移,从外域带入。与水污染多集中在初期径流中,严重时径流中的污染物浓度高,色度大,主要为溶解性cod,浓度为数百甚至数千毫克/升。上海市对雨水水质监测表明,初期20min雨水污染非常严重。北京市对城区1998-2003年不同月份屋面和路面径流水质的大量数据分析表明,城区屋面、道路雨水径流污染都较严重,其初期雨水的污染程度通常超过城市污水。 洁净的符合利用要求的雨水是雨水综合利用的基础和最基本条件,因此,无论是从控制水环境污染还是雨水综合利用的角度出发,初期雨水处理处置是必需的。1.2初期雨水处置方案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截流的初期雨水应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一起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但是,这种方式极大的增加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与日常处理费用,宜在国外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目前国内尚无大规模的城市初期污水进行处理的工程实例。规划应该从环境保护、雨水利用方案、投资和运行成本几个方面的综合衡量下,经过多方案比较确定初期雨水的处置方案。可以有下列方案供选择:
(1) 如果雨水不作他用,只是排放水体,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可以不对初期雨水处理,直接排放。
(2) 如果雨水综合利用,但后期雨水可以满足利用要求,当受纳水体环境容量足够时,可以设置截流井将初期雨水撇除排放至受纳水体。
(3) 如果受纳水体环境容量不足,不管雨水是否利用,都应该对初期与水处理达到排放要求。 1.3初期雨水量确定
初期雨水截流量的设计标准,对处理系统、雨水提升泵站和初期雨水管道的规模、造价影响重大。目前,国内没有大量供参考的运行经验、监测资料,也没有进行很好的研究工作,所以国家和行业尚没有制定初期雨水量标准。这给规划设计带来了难度,特别是工期
比较紧的项目。对于截流初期量,如果没有实测资料或参考资料,建议设置可调控装置调节截流的初期雨水量的大小。2传统雨水观念应加以改变
传统的雨水观念在城市化日益加强水资源短缺的中国将导致水资源流失、环境恶化和政府负担增加。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变雨水观念:
规划原则:传统技术以当地、当前为目的,以城市小环境为主;现代雨水技术应以区域、长远为目的,以自然界生态大循环为主; 规划目标:传统技术以减少洪灾为目标;现代雨水技术应以减少污染与减少洪灾并重,注重生态平衡为目标;
使用技术:传统技术就是收集、输送、排放;现代雨水技术综合采用渗透、生态循环、污染控制等综合利用和排放;
解决措施:传统技术仅仅使用工程措施;现代雨水技术采用工程技术措施与非工程技术措施(包括经济、法律、教育和公众参与等)并重; 现代的雨水观念最终目的就是水资源循环利用、保护和维持生态环境和公众的参与。3存在的难题
(1)规划缺乏依据,除北京是有关于雨水利用的规定外,其他城市还没有出台政策。
(2)政府中缺乏统一的机构执行雨水综合利用,规划的执行监督不统一。
(3)缺少相关法规与政策的支持。
(4)缺乏技术规范与标准,如:《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工程规范》至今尚未出台。
(5)政府重视不够,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雨水利用的科学研究还很滞后。
【篇二:浅谈雨水专项规划的编制】
浅谈雨水专项规划的编制
摘要: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排水管网日趋落后,“看海现象”逐年递增,因此很多城镇开始重新编制雨水专项规划以解决雨水排放系统出现的各种问题。本文主要介绍雨水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并提出其重点及难点。
关键词:城市规划 雨水专项规划 防洪规划 道路竖向规划
排水专业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层次,按照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两个层次的规划均属于法定规划,且排水总体规划指导排水详细规划。
排水专项规划没有层次划分,通常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由于其对目前城市排水系统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能解决排水系统存在的诸多问题,对下一步的工程设计也有指导作用,因此越来越受到排水相关部门的青睐。
雨水专项规划是排水专项规划中的一部分,其主体内容包括:确定水力计算公式、确定排水体制、划分雨水分区、确定排水模式、规划雨水系统、进行水力计算、提出近期建设的内容和工程量投资估算等内容。另外在主体内容前添加解析上层次规划、剖析防洪规划和编制道路竖向规划也是十分必要的。 1、雨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内容 1.1解析上层次规划
雨水专项规划的上层次规划一般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排水方面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
从上层次规划中除了解排水相关内容外还要了解本项目所在片区的城市性质、用地性质、道路竖向以及河渠布局等情况。城市性质、用地性质关系设计重现期p的选择,用地性质、道路竖向以及河渠布局等关系到径流系数选择以及雨水系统的布局。
解析上层次规划的重点在于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各个上层规划中道路竖向、排水体制、排水模式、重现期、雨水系统等进行比较分析,而后遵循其合理的部分。 1.2剖析防洪规划
要使雨水专项规划能够满足防洪以及防止内涝的要求,就要充分了解防洪规划中关于规划区内河渠的防洪标准、设计流量、断面形式以及河流一定频率洪水
【篇三:雨水工程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xxxxxxxxxxxxxx路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2、
《xxxxxxxxxxxxxx总体规划》; 3、《xxxxxxxxxxxxxx雨水规划》;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采用规范及设计原则 1、采用规范: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01-2005; (2)其它相关各专业设计规范。 2、设计原则:
(1)符合《xxxxxxxxxxxxxx总体规划》要求; (2)合理布局,统筹兼顾,近、远期结合; (3)排走积水,清除污染,改善环境;
(4)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和规定。 三、设计概况及技术标准 1、设计概况:
本次雨水设计范围为xx路设计桩号0+000至2+339.56,详见平面图。2、技术标准: (1)暴雨强度公式: q?
3888.62?1?0.78lgp? ?l/s?ha?
p-设计暴雨重现期(年),按一年计; t-集流时间(min),t=t1+m t2;
t1-地面径流时间(min),由于院内面积较小,取5min; t2-雨水在管、渠内 径流时间(min)按10min计; m-延缓系数,取2.0。
四、雨水管道设计
1、本设计所示高程均为管内底高程。
2、雨水主管道管材选用钢筋砼承插管,过路预埋管选用平口管,所用管材必须符合国标gb11836-89要求,详见下表: 雨水管道管材规格尺寸及外压荷载表:
雨水收水支管选用d200钢筋砼承插管。 3、管道基础 采用砼基础,做法见详图。 4、管道接口:
(1)预埋管道选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详见国标
04s516p28。 (2)雨水主管及收水支管接口选用承插口管接口,详见国标04s516p21。 5、检查井:
检查井选用国标圆形或矩形砖砌雨水检查井,管径1米以内(含1米)的采用圆形检查井,管径大于1米的采用矩形检查井,尺寸详见纵断面图,做法详见检查井排水图集02s515:p10、p11、p32、p17、p32、p34、p36。检查井内外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20毫米。
雨水检查井井圈、井盖采用新型复合材料井盖。 6、雨水收水井采用侧立式雨水收水井,见详图。 五、施工要求
1、管道放线依据道路桩号及与中心线相对位置定位。
2、当管道及检查井基础座落在回填土层时,回填土层的压实度必须≥93%(重型击实标准),当满足不了以上条件时,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处理方法可视具体情况同甲方及设计人员现场确定。
3、当管道埋深较大并有地下水出现时,应进行轻型井点降水以保证干槽施工;当降水不力,地基被扰动时应进行地基处理。
4、管道开槽按1:0.75放坡,并保留200毫米厚土用人工清除,不得超挖,如遇超挖应用砂石料回填。
5、位于道路部分的雨水管道回填按以下要求:砂砾回填至管顶;管顶以上采用10%灰土回填。回填时应分层压实,压实度应符合道路路基压实度要。六、注意事项
1、本次排水设计管线交叉较多,管道高程及检查井位置必须按图中所示的高程及位置进行施工,如有位置或高程变动,必须经过甲方及设计人员现场确定。
2、当设计雨水管与原有雨水管相接时,施工前必须对原有雨水管高程进行复核,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如有不符应同甲方及设计单位协商解决。
3、本工程施工验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cjj30-90)规定执行。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