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职高薪评比实施方案
为了激发中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结合
学校工作实际,实行低职高聘,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对象
在岗的无职称、二级、一级职称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一级教师条件:
1、具有中学教师二级职务任职累计满5年的经历。
2、近3年至少有1篇本学科论文、经验交流在校微信公众平台、市县级以上刊物或机构发表或获奖。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学期考核分数在115分以上。 4、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积极参与选课走班。
5、积极实践12358高效课堂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较好地完成全部教育教学任务。
6、乐于担任班主任工作,有效开展德育工作,师生关系和谐,教育效果好。
(二)申报学校高级教师条件:
1、具有中学教师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5年的经历。
2、近3年至少有1篇本学科论文、经验交流在校微信公众平台、市县级以上刊物或机构发表或获奖。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学期考核分数在11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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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积极参与选课走班。
5、积极实践12358高效课堂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受学生欢迎,较好地完成全部教育教学任务。
6、乐于担任班主任工作,有效开展德育工作,师生关系和谐,教育效果好。
三、评聘程序与管理办法
1、个人申报。凡符合学校低职高聘的教师,由个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向学校申请。
2、教研组提出初审意见。根据申报者的业务素养、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教研组长提出初审意见。
3、学校评审。学校职称评审小组成员、教学委员会成员和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综合教研组初审意见、平时考核结果、学生评议和申请人自我情况介绍,对照相应申报条件提出综合考核意见,上报校务委员会审核批准。
4、经校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校长聘任,期限为1年。
5、学校职称评审小组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保证评审质量。对已在校内低职高聘的教师,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6、考核要求为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教学展示课,教育科研、学生竞赛辅导、课程建设、论文发表等内容每年至少参与或完成1项,学生评议不低于平均分。不能履行相应职责的教师取消高聘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纪、师德等问题一票否决。
7、学校低职高聘的评审和考核工作每年1次。 四、相关待遇
1、自学校颁发聘书开始,在校内外活动中均享受高聘专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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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被高聘的教师享受相应职称的校内结构工资待遇,中一底薪每月加200元,中高底薪每月加300元(按年度补足)。
注:对正式取得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在校内低职高聘的聘用关系和相关待遇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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