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
援管理规定守则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一、
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机构
1. 领导机构
公司应急指挥部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2. 应急救援队伍
公司事故应急小组发挥各其职责,在应急救援中发挥灭火抢险、人员疏散、人员救援、通讯报警、物资保障等作用。 二)应急处置
3. 信息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4. 先期处置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5. 应急响应
按照公司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程序。
6. 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7. 恢复与重建、善后处理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
8.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9.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审核和批准后方可发布,以确保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当有新闻媒体到公司了解事故情况时,由应急指挥部向其提供相关信息,提供的信息应与报告政府部门的内容保持一致,其他人员不能随意发布与事故不符的信息,防止出现错误报道。
10.
演练管理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11.
培训教育
由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12.
责任与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