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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警务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学校设立校园警务室。
一、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专门工作组织,校长任组长,驻校民警任副组长,总务主任或保卫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成员主要由学校保卫人员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群策群力维护校园安全。
二、健全工作制度。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在实处,“校园警务室”要坚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办公室主任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进行一次工作通报、一次情况分析和一次深化整改,进一步规校园的日常防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治安综合防能力。工作留有痕迹,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做到“四个必报”,即责任不落实必报、隐患不查清必报,措施不到位必报、隐患不整改必报。
三、落实工作措施。警务室工作人员要定期研究校园治安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学校外存在各类安保隐患和突发问题,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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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开展学校及边的巡逻等治安防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和犯罪苗头,盘查、控制可疑人员;
二、案件发生后,快速及时地到达现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在能确认的作案人或作案嫌疑人时,不失时机地设法进行现场捉拿控制;
三、及时准确地调解不需查处的、情节轻微的纠纷,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对需查处的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
四、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热情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
五、发生火情时,及时出动,并迅速报告“119”火警,全力以赴扑救并做好救护伤员和抢救物品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
六、熟悉校园环境概貌和治安情况,切实掌握重点防目标,掌握重点人口的动向;
七、积极配合各部门、科室做好治安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八、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文明执法,掌握并正确运用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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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警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 本校教职工凭学校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
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
1、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后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
2、 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 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 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 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 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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