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表(地下矿山)
矿山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及标准 证照是否齐全。生产矿井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有效;检查情况 备注 一展爆破作业的矿山取得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基矿山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矿山总布置图,井上井下对照图,本2 矿井、巷道布置图,采场布置图,通风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井下通讯系统图,井上(下)配电情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提升运输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等,并应定期更新,反映实际情况。 况 3 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按规定提取了足额的安全生产费用。 4 生产矿山(即将关闭的矿山除外)至少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 5 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每个生产水平和各采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1 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员取得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书;自行开 6 严禁开采和破坏保安矿柱。 井巷支护和采场顶板管理能保证作业安全,穿过断层破碎带的主要巷道有可靠的支护措施。有二7 防片帮、冒顶措施。加强巷道维护检查,有严格的制度和检查记录。 矿山8 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已经报废或暂时不用的井巷。 采9 巷道和硐室净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安装设备、检修和施工的需要。 掘 严禁上下同时回采,禁止在采空区上部继续回采。矿山开采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可靠。矿山有10 必备的安全技术设施、设备和工具。 下安全的矿(岩)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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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矿井之间,采场与采场之间留有足够的保安矿柱,矿山井巷布置留有足够的保障井上和井
序号 12 检查内容及标准 矿山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风量、风质和风速能满足井下作业场所的需要。有防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 检查情况 备注 三矿山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矿山有测风制度,并填写通15 有测风记录。 风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起动装置必须安装防16 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风扇的吸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火 严禁产生循环风,不得采用易燃风筒。 13 矿山有备用电源,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14 矿山根据需要,设置有风门(不得设置单道风门)、风墙、风窗和风桥等通风设施。 17 18 19 20 四提升运输 煤系矿山必须严格执行煤炭行业的有关通风防火安全规程,有防治瓦斯事故的措施。 井下炸药库,重要硐室,井底车场等备有灭火器材,并有醒目的标志和注意事项。 除石膏矿等特殊矿种外,其余矿山的凿岩必须采用湿式作业。 提升运输设备的选型符合“矿山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斜井提升有阻车器、挡车拦、保险绳,并在下部车场设躲避硐室,竖井提升有防坠装置和过卷21 保护装置。 五防排水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提升装置有从井底发至井口再由井口发到绞车房的声光信号装置。 主要提升绞车具备工作制动、紧急制动、过卷、限速和松绳等保护装置。 矿山机车运输有声光信号,制动装置灵敏可靠。 矿山的提升装置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水位1米以上,并有防止地表水进入井口的措施。 矿山有合理的井下防水排水系统。 矿山将井田范围内和周围老采场积水情况、开采范围标注在矿图上,并有防治水的措施。 矿山开采在接近水库、河流、湖泊及其它水体时,按规定留设有防水隔离矿(岩)柱。 水泵排水能满足矿山正常涌水量要求。至少有同类型的三台水泵。 受水患威胁的矿山有专门的防治水患措施和处置预案。 2
序号 32 矿区内外、井上井下,通讯畅通。 检查内容及标准 检查情况 备注 六33 矿山电气设备有接地、过流、漏电三大保护装置。 通讯34 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安全人行道和通往工作地点的人行道等都有足够的照明,采掘工作面采用移动式照明。照明电压符合安全规定。 照35 矿山的电气线路敷设和设备安装及其保护装置符合安全规定。 明 36 矿山巷道路标、警标、照明等符合规程的要求,主要通道明确标示避灾路线。 37 需要防雷的场所和管线装设有避雷装置。 七38 矿山排土场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 排39 矿山排土场不应影响矿山正常开采,排土场坡脚与开采作业点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土40 矿山排土场设置必要的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 场 41 在矿山建设过程中,应选择适当地点集中排放废石。 42 矿山完成了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系统设施齐全,能有效运行。 八“六大系43 矿山完成了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系统设施齐全,能有效运行。 44 矿山完成了供水施救系统的建设,系统设施齐全,能有效运行。 矿山完成了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系统设施齐全,能有效运行。煤系矿山应按照煤矿的相关要 45 求在井下重要地点设置必要的传感器;开采高硫等有自然发火危险矿床的地下矿山企业,应在 采掘工作面设置温度、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矿山井下同时作业人数大于30人的,完成了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系统设施齐全,运行可靠。 统46 矿山井下同时作业人数少于30人的,建立了完善的人员出入井管理制度。 ” 47
矿山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生产中段在地面最低安全出口以下垂直距离超过300米、距中段安全出口实际距离超过2000米的生产中段,应设置紧急避险设施。 3
序号 48 49 50 51 九52 管53 理54 制55 度及56 其57 它 58 59 60 检查内容及标准 矿山设置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 矿山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比较完善。 矿山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员。 矿山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矿山有比较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 矿山有安全检查、隐患处理记录,有事故分析、事故报告制度。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的儲存仓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有民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矿山有安全培训制度及实施记录,有安全会议记录(反映安全活动情况)。 矿山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到位。矿山制定了火灾和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矿山的特种设备或重大安全设施经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 煤系矿山的设备、器材、保护用品等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按规定履行了“三同时”手续。 有选矿厂的矿山,其选址和选矿设备的工艺布置以及生产管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选厂有防物体打击、防坠落、防污染、防中毒、防腐蚀的措施。 检查情况 备注 4
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表(露天矿山)
矿山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及标准 证照是否齐全。生产矿井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有效;检查情况 备注 一1 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员取得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书;自行开展爆破作业的矿山取得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基矿山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地形地质图,矿山总布置图,采场工程平面图、剖面图,防排水本2 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以上矿图必须填绘及时。 情况 3 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按规定提取了足额的安全生产费用。 4 生产矿山(即将关闭的矿山除外)至少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 5 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的开采秩序。严禁乱挖滥采。开采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可靠。有必备的安全技术设施、设备和工具。 6 小型露天矿山开采坚持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 7 是否按要求采用中深孔爆破,是否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作业 机械铲装的除外) 二采有防粉尘及其他危害的劳动保护措施。矿山按规定发给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职工按规定穿戴劳9 掘 动保护用品和使用安全工具。 10 露天采场有人行通道,作业场所有醒目的安全标志。有安全检查工具。 8 页岩矿山是否实行无爆破作业方式的机械挖掘、铲装作业(个别岩体坚硬采用松动爆破后实行11 露天矿山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和边坡角能满足作业安全和边坡稳定的需要。采场工作坡面角不大于矿岩自然安息角;平台宽度和台阶高度满足安全要求。 12 矿山有防边坡崩塌和防地质灾害的措施,有边坡稳定监测记录和管理。 13 露天采场边界与地面建筑物、设施、河堤、公路、铁路等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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