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设计语言一般分为机器语言、汇编语言和高级语言三大类。 .机器语言
对于计算机来说,一组机器指令就是程序,称为机器语言程序。 .汇编语言
为了便于理解与记忆,人们采用能帮助记忆的英文缩写符号(称为指令助记符)来代替机器语言指令代码中的操作码,用地址符号来代替地址码。 .高级语言
机器语言和汇编语言都是面向机器的语言,一般称为低级语言。
例 编写一个程序,其功能是显示字符串“ !”。
其程序如下: \() {
(\ !\\\; }
下面针对一般的程序作几点说明:
()一个完整的语言程序可以由多个函数组成,但必须包含一个且只能包含一个名为的函数(主函数)。程序总是从函数开始执行。
()在一个函数模块中,由左右花括号{ }括起来的部分是函数体,其中的语句系列实现函数的预定功能。
()程序中的每一个语句必须以“;”结束,但书写格式是自由的。 ()是编译预处理命令,其作用是将双引号或尖括号括起来的文件内容读到该命令的位置处。
()在程序的任何位置处都可以用* ...... *作注释,以提高程序的可读性。
2.2.1 整型常量及其变量的定义 .整型常量
在语言中,有种类型的整型常量:基本整型常量、长整型常量、无符号整型常量。 在语言中,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整型常量,都可以用种数制表示。 ()十进制整型常量。 ()十六进制整型常量。 ()八进制整型常量。 .整型变量的定义
在程序中,用于存放整型数据的变量称为整型变量。
在语言中,可以定义基本整型、长整型、短整型和无符号整型等种类型的整型变量。它们的定义方式如下。 ()基本整型变量
定义基本整型变量的形式如下:
变量表列; ()长整型
定义长整型变量的形式如下:
[] 变量表列;
()短整型
定义短整型变量的形式如下:
[] 变量表列; ()无符号整型
定义无符号基本整型变量的形式如下:
[] 变量表列;
① 一个类型说明语句可以同时定义多个同类型的变量,各变量之间用逗号“,”分隔。 ② 用类型说明语句定义的变量只是说明了为这些变量分配了存储空间,以便用于存放与之相同类型的数据,在未对这些变量赋值前,这些变量中(即存储空间中)的值是随机的。
③ 语言允许在定义变量的同时为变量赋初值。
④ 在为整型变量初始化或赋值时,编译系统自动将被赋数据转换成与相应变量的类型一致。
⑤ 由于各种整型变量所占的字节数有限,因此,它们所能存放的整数有一定的范围。
实型常量及其变量的定义
.实型(浮点型)常量 ()十进制数形式
()指数形式(科学记数法)
.实型变量的定义
在程序中,用于存放实型数据的变量称为实型变量。 在语言中,实型变量有单精度与双精度两种。 单精度 双精度
字符型常量及其变量的定义
.字符型常量 ' \\' 换行 ' \\' 回车 ' \\' 退格
' \\' 制表(横向跳格) ' \\'' 单引号(单撇号) ' \\\ 双引号(双撇号)
' \\' ~位八进制数所代表的码字符 ' \\' ~位十六进制数所代表的码字符 ' \\' 走纸换页 ‘ \\\\’ 反斜杠字符 .字符型变量的定义
字符型变量的定义方式如下: 变量表列;
数据的输入与输出应包括以下几项:
① 输入(出)的设备 ② 输入(出)的格式 ③ 输入(出)的内容
格式输出函数
格式输出函数的一般形式如下: (*“格式控制”,输出表);
其中格式控制部分要用一对双撇号括起来,它用于说明输出项目所采用的格式。
.整型格式说明符 ()十进制形式 ()八进制形式 ()十六进制形式
.实型格式说明符
如果以十进制数形式输出实型数据,其格式说明符为 或
如果以指数形式输出实型数据,其格式说明符为
或
.字符型格式说明符
字符型数据的格式说明符为 或
()输出表中各输出项目之间要用“,”分隔。
()格式控制中的各格式说明符与输出表中的各输出项目在个数、次序、类型等方面必须一一对应。
()格式控制中除格式说明符外的其他字符将按原样输出。
()在输出格式说明符中,如果带有宽度说明,则在左边没有数字的位置上用空格填满(即输出的数字是右对齐)。但如果在宽度说明前加一个负号(-),则输出为左对齐,即在右边补空格。
格式输入函数
格式输入函数的一般形式如下:
(“格式控制”,内存地址表);
.整型格式说明符 ()十进制形式
用于输入十进制形式的整型数据。 ()八进制形式
用于输入八进制形式的整型数据。 ()十六进制形式
用于输入十六进制形式的整型数据。
.实型格式说明符
用于输入的单精度实型格式说明符为 或
用于输入的双精度实型格式说明符为
.字符型格式说明符
用于输入的字符型格式说明符为 或
赋值运算
赋值运算符为“=”。赋值表达式为 变量名=表达式
()在语言中,“=”为赋值运算符,而不是等号;
()赋值运算符“=”左边必须是变量名,不能是表达式;
()赋值运算符“=”两端的类型不一致时,系统将自动进行类型转换。
算术运算
在语言中,基本的算术运算符有以下几个:
+ 加法运算符(双目运算符),或正值运算符(单目运算符)。如+,+。 - 减法运算符(双目运算符),或负值运算符(单目运算符)。如-,-。 * 乘法运算符(双目运算符)。如*。 除法运算符(双目运算符)。如。 模余运算符(双目运算符)。只适用于整型数据,如的值为,的值为等。
关系运算
在语言中,基本的关系运算符有以下个: < 小于
<= 小于或等于 > 大于
>= 大于或等于 == 等于 != 不等于
结果只有两个: 或者
执行 =,=;后表达式=(==)的值是( )
逻辑运算
在语言中,逻辑常量只有两种:值非零表示“真”,值为零表示“假”。其基本的逻辑运算符有以下个:
(逻辑与) 两个量都为真时为真(),否则为假()
(逻辑或) 两个量中只要有一个为真时为真(),只有都为假时为假()
! (逻辑非) 一个量为真时为假(),假时为真()
自增++与自减--运算符
增运算符“++”和减运算符“--”是两个单目(只有一个运算对象)运算符,它们的运算对象只能是整型或字符型变量。
增运算符是将运算对象的值增;减运算符是将运算对象的值减。
假设定义变量 ; ; 前缀自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