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工作。
2 依据规范
GB 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一般规定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用于对智能建筑内各类机电设备进行监测、控制及自动化经管,达到安全、可靠、节能和集中经管的目的。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为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水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等各子系统。
4 检测工程
4.1 空调与通风系统
表1
序号 检测工程 规范要求 a.空调系统对温湿度自动控制应正确,响应时间、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1 系统控制功能 b.空调系统对新风量自动控制应正确,响应时间、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 自动启停功能应控制正确 3 节能化控制功能 节能化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被控设备连锁控制功能 被控设备连锁控制功能应正确控制并响应 a.应准确及时报警 5 故障报警 b.报警声级宜大于环境噪声15dB 4.2变配电系统
表2
序号 检测工程 规范要求 a.工作站应有变配电系统电气参数显示 1 系统监测功能 b.工作站应有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显示 c.工作站应有应急发电机组提供电电流、电压及频率和储油罐液位显示 2 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 实际测得的电量与系统工作站显示的电量值比较,误差值应符合系统设计文件要求 报警点的报警信号应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电力变压器温度应符合系统设计文件要求 3 报警信号 4 电力变压器温度
4.3 公共照明系统
表3
序号 检测工程 规范要求 a.系统能按时间表自动开关指定的灯光或照明配电柜,能分组开关部分灯光或根据人员移动传感器信号开关指定灯光 b.中央工作站应有对照明设施或回路的运行状态监控,用电量和用电费用统计等经管功能 2 手动开关功能 照明设施自动启、停功能 手动对被控设备进行开关动作,被控设备应工作正常 照明设施或回路应按室外照度、有人与否进行开关或照度控制 当市电停电或有突发事件时,公共照明控制系统的响应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1 系统监控功能 3 4 突发事件联动功能 4.4给排水系统
表4
序号 检测工程 规范要求 a.给水泵启、停应符合液位高度的设置,主控设备应显示液位、压力和各水泵运行状态 1 给水系统监控功能 b.备用水泵切换功能应正确及时 c.高低液位报警,水泵过载报警和保护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a.依据污水池液位,排水泵启、停应控制正确 b.备用水泵切换功能应正确及时 c.污水池高低液位报警,水泵过载报警和保护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 设备故障报警 设备故障报警及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排水系统监控功能
4.5热源和热交换系统
表5
序号 检测工程 规范要求 在系统工作站将任意一台热源设备的温度设置值改变,这台热源设备应能按新的设置值运行;对系统工作站上任意一台热源设备做关闭或启动机电设备操作,该设备应做出相应反映,并及时准确 1 系统控制功能 2 系统负荷调节 系统负荷改变时,应能按照参数或负荷的改变自动切换运行方式,并能联动其他相关设备自动调节使参数稳定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指定的机电设备应在指定的时间自动启停 节能化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报警点的报警信号应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3 4 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 节能优化控制 5 报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