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
(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赣卫医政字[2010]60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0.08.13 【实施日期】2010.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赣卫医政字〔2010〕60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省管医疗机构:
为加强各级医院和医师的手术管理,进一步提高手术质量和保障手术安全,防范医疗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张鹰 魏松之 联系电话:0791-6225460 邮箱:zhangy0201@126.com 1 / 2
附件:江西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
二0一0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江西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医院和医师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结合我省医院分级管理实际和现代化医院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手术分级
本规定所指手术主要包括各种开放性手术、腹腔镜手术、内镜手术及介入治疗等有创操作。依据手术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程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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