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PV文件 版本号:01
题目 药物警戒(不良反应监测)委托管理规程 编号 PV-GB-014-01 制定人 审核人 QA 批准人 颁发部门 分发部门 质量管理部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经办、财务部、药物警戒(不良反应监测)部、质量部、行政部、 物料部、营销部、外联部、生产部、化验室、仓库 1、 目的
建立药物警戒(不良反应监测)委托管理规程,明确双方的权力、工作内容和责任,使药物警戒(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序进行。 2、 责任
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 3、范围
全部或者部分药物警戒(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4、内容
双方签订委托协议,持有人配备专职人员做好对受托方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4.1、(委托方职责)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承担以下的主要职责: 4.1.1、对受托方进行资质审核,对其工作条件、技术水平、药物警戒管理情况进行书面评估或现场考察,确保其具备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并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
4.1.2、对受托方开展药物警戒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或审计,确保其持续具备相应能力和符合相关要求;
4.2、(受托方职责)受托方应当承担以下的主要职责:
4.2.1、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的与受托工作有关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4.2.2、履行与委托方依法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4.2.3、应当接受委托方的资质审核、监督、评价或审计等活动,并持续提升药物警戒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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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PV文件 版本号:01
5、变更历史 版本号 01
变更原因、依据及详细变更内容 新文件 制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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