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公司 弱电系统
维 保 协议 书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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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服务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为保证 淮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弱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 维护保养概况:
1、工程名称: 弱电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 。 3、维保项目:
□监控系统 □大屏系统 □网络系统 □会议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
4、服务内容:负责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5、合同期限: 年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 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上述维保费用是指项目实施的质保金。维保所需更换的主设备、配件费,探头报警清洗费等另外计算。(注:主设备指工程竣工图中列出或事实存在的设备)。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验、并提出意见。
2、甲方应确保工作环境良好,无人为擅自拆修造成组要设备损坏的情况出现。
3、为保证弱电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甲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出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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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和设备生产厂家维修人员工作,提供尽可能的便利。
5、甲方不得将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挪作他用,若因此发生损坏或在此期间造成一切损失,不计入维保范围。
乙方:
1、除甲方人为、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设备的损坏外,乙方应在维保期内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过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书面维保单据,以证明乙方已经履行了协议维保等义务。
3、在维保期内,硬件设备有突发性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12小时内响应,沟通设备维修或赶到现场查看等事宜,尽快安排维保服务并跟踪维保过程。 4、在维保期内,各项之中检查出的问题以维修为主,如确实无法修复,再进行更换。
5、在维保期内,如发生主要设备更换,价格按工程决算价提供给甲方;乙方负责与其他设备供应商进行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
6、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主要设备供应商或维修服务商的维修条款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清单。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维保费支付约定,每延迟一日,应按当年维保费总额的 3‰/天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7个工作日,则乙方停止提供服务。
2、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在响应时间(1-2小时)内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3‰/天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解除、变更协议,如需解除、终止或变更的,须提出合理理由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确定需要更换的元件、设备,应经甲方书面认可后费用由甲方支付。 3、任何一方对于另一方在业务开发和运行过程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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